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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三十编 婚姻家庭
 
 
第四章 家庭结构
 
 
第一节 家庭规模
 
 
    旧社会的家庭,其规模大小不一,但家庭人口趋向减少。同治三年(1864年),呼兰城屯273户、3 266人,家庭户均规模为11.96人。宣统元年(1907年),家庭户均6.92人。1929年家庭户均6.80人。1943年家庭户均5.66人。新中国建立后,家庭人口规模发生很大变化,户数增多、人口规模缩小。1953年全县家庭户均5.10人,比旧社会的1943年,户降低O.56人。这种降低,不是全县人口减少,而是户数增多。原来几代同堂的、兄弟婚后分家的,各单独组成小家庭,使户平均人口降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57 543户,比1943年50 172户,增加7 371户,增长14.7%。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77 038户,比第一次人口普查增加19 495户,增长33.88%。户均人口5.37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132 761户,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55 723户,增长72.33%,户均人口4.66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151 074户,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增加18 438户,增长14.80%,户均人口4.10人。1990年家庭规模情况(附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全县4口之家有48 877户,占总户数的32.35%;3口之家有33 247户,占总户数的22%;5口之家有29 080户,占总户数的19.25%。3口、4口和5口之家占总户数的73.6%,是为家庭规模的主体。
    城镇和农村家庭规模有明显的差异。1990年末全县家庭户人口规模平均为4.16人,城镇是3.31人,农村是4.36人,农村高于城镇。总体上看,城乡居民大家庭观念淡化,小家庭意识增强。1990年家庭户类别情况(附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1990年全县二代户为城乡主流。三代户农村多于城镇,一代户(夫妇)城镇多于农村,四代户农村多于城镇。
    旧社会的大家庭中,四世同堂的并不鲜见,但一般的以三代为多。50年代初,三代户仍为主体,但农村多于城镇。同一代数的家庭人口规模有较大差异。1990年全县两代人口家庭108 398户,占总户数151 074户的71.75%。其中,2口人的家庭为3 195户,占两代户的2.95%;3口人的家庭为32 209户,占两代户的29.71%;4口人的家庭为44 716户,占两代户的41.25%;5口人的家庭为19 959户,占两代户的18.41%;6口人的家庭为6 398户,占两代户的5.90%;7口人的家庭为1 538户,占两代户的1.42%。3-4口人的家庭户数为76 925户,占两代户的70.79%,是为主体。1990年各类家庭户规模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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