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家庭类型结构的变化,家庭规模的缩小,人际关系趋向简单化。家庭主要表现在亲子两代人之间或祖孙三代人之间的关系上。家庭与子家庭之间有财产、经济、感情等各方面的联系和交流,形成家庭关系网,表现了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家庭内部由于男女平等,人际关系朝着平等、民主方向发展。
夫妻关系 旧社会,传统家庭是以亲子关系为轴心的父系家庭。妇女在家中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力。新中国建立后,根本改变了封建家庭制度。改变中心点是家庭轴心的转移,即由亲子关系为轴心向以夫妇关系为轴心的转移。夫妻关系,多数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是平等的。夫妻之间是爱情、家庭义务和社会责任三者的统一。但旧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还存在,少数男子还有“男子汉大丈夫主义”思想,造成夫妻不平等,影响了夫妻关系。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进行,夫妻之间互敬互爱蔚然成风。1987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46 933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4%。1990年县城新民街五委358户调查,夫妻之间团结和睦的351户,占98%。
父母子女关系 旧社会,在封建的父权家长制度下,子女与家长是依附关系,子女无独立的人格。新中国建立后,子女有独立的人格,成年子女参加工作,经济有了收入,他们也有分配家庭经济的权利,改变了父母子女间关系,由从属关系趋向平等关系。父母子女之间不仅有传统的父辈抚养子代、子代供养父辈的关系,而且国家在法律上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但由于年龄、文化、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的差异,在父母子女间的矛盾与冲突,也时有发生。呼兰镇胜利街一居民委358户调查,父母子女关系亲密融洽的332户,占92.7%;关系平常的25户,占7.0%;父母子女之间矛盾的1户,占O.3%。
祖孙关系 因重传宗接代、重亲子感情关系,祖孙之间,不管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感情上都比较紧密。在共同生活的家庭中,往往会因对孙子女的不同教养观点与方法,引起父子两代或婆媳之间的矛盾。祖孙不仅有传统的隔代人之间相互负责的义务,而且婚姻法规定祖孙间相互抚养和赡养关系。这种隔代关系有利于家庭结构的稳定。青年父母没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料理家务,抚养教育子女,退休或无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成为家中的重要帮手。
婆媳关系 旧社会,婆媳关系是一种统治压迫与被统治被压迫的关系,媳妇对婆婆只有服从的义务,没有违抗的权力,婆婆常常虐待媳妇。新中国建立后,媳妇受气的现象比较少见,婆媳之间已趋向平等,变成互相帮助、团结协作的关系。80年代后,婆媳相处很融洽的越来越多,但像母女一样的是少数;关系紧张的也是少数;多数感情比较淡薄,有些矛盾,但彼此能客客气气,一般并不吵闹。呼兰镇胜利街一居民委内358户调查,婆媳关系亲密融洽的264户,占73.8%;不太密切一般关系的91户,占25.4%;矛盾冲突较大的3户,占O.8%。
妯娌关系 妯娌关系和婆媳关系一样,也是家庭中的“难题”。在旧的传统大家庭中,是经常发生矛盾的家庭关系之一。80年代后,兄弟结婚后,都在一个家庭生活的为数很少,妯娌关系在大多数家庭中已不存在。在家庭网络之间,妯娌之间的往来是较密切的,相互支援、互通有无情况较普遍。
姑嫂关系 旧时的姑嫂关系较难处,新过门的媳妇到婆家,家有尚未出嫁的大姑子,就等于加了另外的婆婆,如果再有个小姑子,则多了个"舌头"。新中国建立后,姑嫂关系有了新变化,团结、友爱、和睦的气氛增多了,但姑嫂不合的家庭也不少。1990年城镇居民家庭关系抽样调查(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