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呼兰县志》
 
 
第三十一编 人民生活
 
 
第二章 城镇居民消费
 
 
第一节 消费状况
 
    
    消费水平及增长速度  1949年城镇居民(商品性消费)总额150.6万元,人均年消费30.12元,其中:职工户人均消费75.30元、其它居民户人均消费16元。50年代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高,消费水平增长缓慢。1952年消费总额454.4万元,人均消费75.73元。1957年消费总额上升到771.7万元,人均消费107.18元。1960年以后受自然灾害影响,物价上涨,人均消费上升较快。1962年消费总额1 171.5万元,人均年消费172.30元。随着国民经济调整,市场物价回落,消费支出也相应下降。1965年消费总额1 001.9万元,人均年消费128.45元。1975年消费总额上升到2 580万元,人均年消费285元。1980年消费总额上升到2 859万元,人均年消费318元。1985年消费总额上升到5 553万元,人均年消费555.30元。1990年消费总额上升到7 436万元,人均消费688.26元。从各时期看,人均年消费,"一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7.2%;"二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10%;"调整"时期,平均每年下降9.3%;"三五"和"四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8.3%;"五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2.2%;"六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11.8%;"七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4.4%。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总额(包括商品性消费和非商品性消费)785.26元,比1984年增长56.6%。1984-1990年城镇(非农业)居民消费状况(附表)
    消费水平增长因素  50年代起,城镇就业人员增多,职工工资逐年提高。国家在提高农副产品销售价格的同时,采取补贴的形式增加职工的工资。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实施,家庭人口减少,每个职工负担家庭人口的系数也相对减少,人均消费水平大幅度增长。据对呼兰镇胜利街第三居民委调查,1965年有265户、1 122人,至1985年共安排青年就业509人,平均每年安排25人,平均每户安排2人就业。其中有256户分立户口,建立新家庭。新家庭人口少,收入高,消费速度加快。1985与1990年呼兰镇胜利街三委居民家庭耐用品消费比较(附表)
    城镇居民非耐用品人均消费量  80年代前,粮、油、肉、蛋、禽等消费品供不应求,长期曾实行按人或按户定量供应,棉布、棉花、服装、针织品等实行按人凭布票供应,限制了居民对消费品的需求量。按定量供应估算,年人均消费粮食(成粮)165公斤、食用油2.5公斤、肉5公斤、蛋1公斤、禽1公斤、鱼1公斤、食糖2公斤、棉布6米、棉花0.5公斤。80年代后,物资逐渐丰富,消费量逐年上升,到1985年除粮油外,各种消费品全部取消限量消费,主要消费品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人均消费量上升,鲜蛋持平,食糖、肥皂、棉布、棉花、化纤布、煤炭等消费量下降。其它品种上升的有牛羊肉、家禽、鱼类、酒类、呢绒、绸缎、皮鞋等。卷烟呈徘徊趋势。1990年主要消费品人均消费量:粮食244公斤,比1984年增长23.5%;食用油15公斤,比1984年增长1.1倍;猪肉32公斤,比1984年增长74.9%;食糖2.3公斤,比1984年下降71.2%。棉布、棉花、化纤布等消费虽有下降,但其它穿着用品上升。1984-1990年城镇居民主要食品消费量(附表)1984-1990年城镇居民主要衣着用品消费量(附表)
    城镇居民耐用消费品人均消费量  50年代,居民生活水平低,家庭耐用品极少,一般有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的家庭不多。进入60和70年代,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成为家庭生活必备的耐用品,消费量上升,长期供不应求。70年代末80年代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电水壶、电炒锅、电饭煲等家用电器进入家庭,居民的耐用品消费支出急速增长,市场上一度出现"抢购"风。电视机1984-1985年为消费高峰;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1987-1988年为消费高峰。到1990年,人均消费量全部下降。市场销量趋于平稳。1984-1990年城镇居民家庭耐用品消费量(附表)
    城镇居民储蓄存救余额  新中国建立初期,居民生活水平低,很少有余款储蓄。1951年银行储蓄存款总额15.1万元,人均2.75元。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储蓄存款也逐年增加。1978年,银行储蓄存款总额398万元,人均45元。80年代后,国家多次提高职工工资,并增加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增加,储蓄存款急速上升。1990年银行储蓄存款总额17 267万元,人均1 726.70元,为1978年的38.4倍。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