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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性支出结构新中国建立后,城镇居民消费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其中:食品类消费比重明显上升,衣着类和日用品类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按社会商品零售额测算,1949年食品类占40%、衣着类占25%、日用品类占16.2%、文化类占4%、书报杂志类占3%、药及医疗用品类占3.5%、燃料类占8.3%。1965年食品类占42.2%、衣着类占21.9%、日用品类占16.6%、文化类占3%、书报杂志类占2%、药及医疗用品类占6.5%、燃料类占7.8%。1984与1990年城镇居民商品消费支出结构(附表)
非商品性支出结构 新中国建立初期,居民非商品性支出较少,加之非商品收费价格长期稳定,居民在住房、水电、学杂、保育、交通、邮电、文化服务等方面的消费支出长期稳定。1949年人均非商品性支出3元左右,约占居民全部消费性支出的10%。其中:主要支出为住房、水电、文化服务等。80年代后,非商品收费价格多次上调,加之生活水平提高,非商品性支出也逐渐增加。1984年人均年非商品性消费支出52.90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10.55%,其中:住房支出占14.56%、水电费支出占9.26%、医疗费支出占31.2%、文化服务等其它支出占44.98%。1990年人均非商品性消费支出97元,其中:住房支出占31.21%、水电费支出占14.22%、医疗费支出占9.44%、文化服务等支出占45.13%。1984-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情况(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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