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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三十一编 人民生活
 
 
第六章 贫困
 
 
第一节 贫困状况
 
      
    旧社会,大多数劳动人民生活贫困,城镇居民失业严重,往往依靠借债过日子。农村很多农民"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成为地主的佃户,住在马架子、窝棚中,吃不饱、穿不暖。如遇灾荒之年,灾民遍地,甚至卖儿鬻女。寒冬腊月,很多人穿不上棉衣,只能披麻袋片,城乡到处都能看到冻死的流浪汉。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对生活贫困的家庭给予社会救济,对孤老残幼由集体或社会民政部门供养。但因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家庭人口多少的不同,每年仍有部分家庭属贫困户。1959年全县有贫困户1 531户、7 538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发放救济款2 040元、棉衣1 000件。1979年全县有贫困户3 460户、1.99万人,占全县农户3.2%。其中:严重贫困户664户、3 918人,一般贫困户2 796户、1.6万人。因主要劳力或家庭主妇患病致贫的1 293户、占贫困户的37.37%,人口7 368人、占贫困人口的37.03%;因人口多和劳力少致贫的1 807户、占贫困户的52.23%,人口1.06万人、占贫困人口53.27%;因懒散致贫的216户,占贫困户的6.24%,人口1 194人,占贫困人口6%;因痴呆傻144户、占贫困户的4.16%,人口796人、占贫困人口3.7%。
    1985-1988年,全县连续三年受灾,1988年全县属贫困村的(连续3年人均收入不足250元的贫困户占全村农户总数25%以上)51个,占全县村总数的15.8%,分布在许堡、孟家、腰堡、乐业、台屯、长岭、双井、利民等8个乡镇。有贫困户(连续3年人均收入不足250元)5 038户(不含享受优待的较贫困优抚对象4 106户和享受供给补助的五保户2 340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5%,除呼兰镇外,分布在其余20个农村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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