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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原因 贫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1988年全县贫困户5 038户,其中:①因灾致贫。1985-1988年,连续三年遭受外洪内涝、风雹和冻害,致使许多农民的庄稼绝产、半绝产,收入低微,无法解决温饱。全县因灾致贫的有1 66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33.1%。②因病致贫。家庭主要劳力或家庭主妇长年有病,或家庭其他成员长年有病,欠债较多,负担加重,因病致贫的有1 421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8.2%。③因痴、呆、傻、智力差,不会经营、不会过日子致贫。家庭主妇痴、呆、傻或子女呆傻,生活不能自理,生产不会经营的定型贫困户有725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4.4%。④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差,经营单一,管理粗放,效益低下致贫的有866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7.2%。⑤懒散致贫。主要劳力或家庭主妇不愿参加生产劳动,懒散成性,生活无计划,生产无安排,好吃懒做致贫的有202户,占贫困户总数的4%。⑥超计划生育致贫。因违背计划生育法,或被罚款,加重负担;或被收回承包地,减少收入;或因子女过多,经济负担重,因此致贫的有156户,占贫困户总数的3.1%。
贫困特征 ①生活上缺吃少穿,生活消费中,除粮食维持温饱外,因没钱,其它极少消费;住房上多为破旧草房,因无钱修理,缺门少窗,有的漏天;生活上经营单一,缺乏扩大再生产的物资条件,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精神上悲观失望。②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底子空、债务大。1988年全县5 038户贫困户,共欠国家、集体、个人债额达450万元,户均背债893.2元。③贫困户子女入学交不起学费,失学严重。贫困户中的男子30%到了婚龄娶不上媳妇。一些贫困户的疾病治疗无法解决。由于车费、饭费、宿费等实际困难,贫困户难以外出做工。④贫困户借助县、乡镇和村的经济扶持,经主观努力,即使一时脱贫了,但由于经济基础脆弱,经不起天灾人祸的冲击,脱贫反复性大,顽固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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