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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全县共召开7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月20一22日,召开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345人。会议提出发展副业生产、团结中农等问题,对"房权"问题也提请大会讨论。同年3月12-13日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56人。会议制定和讨论1950年农业生产计划,布置春耕生产,传达东北人民政府发行生产建设公债的指标。同年7月28-30日,召开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98人。会议总结夏锄生产和布置夏锄后的工作任务。同年11月11—13日,召开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300人。会议听取了时事报告,并解决征公粮问题。
1951年1月10-12日,召开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93人。会议总结抗美援朝出战勤和征公粮工作,研究冬季副业生产和春耕生产准备工作。同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95人。会议总结春耕生产,制定夏锄计划,布置镇压反革命工作。同年8月4-6日,召开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302人。会议听取了县长张冶《关于生产、供销、人民民主专政的工作报告》,通过《增加生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决议。同年11月10日,召开七届二次会议,出席代表300人。会议对爱国公粮的征送、冬季生产任务、婚姻法深入贯彻进行了讨论与部署。
1952年2月24日,召开七届三次会议,出席代表260人。会议对完成全县购粮任务,开展爱国节约卖粮、备耕生产作出决定。1952年4月10日,召开七届四次会议,出席代表302人。会议对春耕生产、防旱、反对细菌战做出决议。1952年7月28日,召开七届五次会议,出席代表239人。会议就麦收、积肥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1952年9月16-17日,召开七届六次会议,出席代表302人。会议布置秋收工作。
1953年3月5-7日,召开七届七次会议,出席代表248人。会议部署1953年农业生产任务以及备耕生产工作,贯彻婚姻法。195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八次会议,出席代表305人。会议讨论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和部署农村生产、救灾、兴修水利、修路、加强四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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