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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四编 政党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呼兰县委员会
 
 
第二节 组织建设
 
 
    中共呼兰县委工作机构 1945年11月建立中共领导的人民政权,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和民运委员会。1948年3月,设农村政策研究组。同年6月,公开建党。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农村政策研究组。1950年4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1966年机构多次调整。1956年7月县委始设书记处,设第一书记和书记处书记,并设县委常委。同年设学习室、档案室、财贸部、工业交通部、文教部、政法部。1957年1月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58年撤销政法部、统战部。1959年文教部与宣传部合并。1960年3月又恢复统战部。1961年7月恢复政法部。1962年10月省委决定撤销书记处,改设书记1名、副书记若干名。1963年撤销政法部、工交部、财贸部,成立工交、财贸办公室。1964年又恢复工交部、财贸部、农村工作部。1966年5月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档案馆、组织部、宣传部、学习室、监察委员会、统战部、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农村工作部、党校。1966-1978年,机构变化较大,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组织瘫痪。1967年4月县委及所属机构被县临时接管委员会接管。9月成立呼兰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成立中共呼兰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革命委员会时下设: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毛泽东思想宣传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保卫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会和人民武装委员会。1972年7月恢复县委名称,下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工交财贸部、保卫部、群众工作部。1975年以后县委的工作机构逐渐恢复,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政研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简称知青办)。监察委员会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1976年10月后,调整了县委领导班子,恢复一批老干部工作。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恢复县委领导机关的正常工作,至1990年县委工作机构基本处于稳定状态,变化不大。1979年恢复工交财贸部。1980年恢复统战部、农村工作部、知青办合并到县劳动科。1983年政法办改为政法委员会,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4年撤销工交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同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呼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团级)。1985年成立党史办公室,档案科划归县政府。1990年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党史研究室、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学习室、五四三办公室、政法委、统战部、党校及武装部等(如图4-1所示)。
    基层组织  1945年12月全县设城关、平安(石人)、方台、乐安(1946年5月划给肇东)、台屯和大用6个区委员会。1947年调整为城关、康金、方台、台屯、白奎、大用、元宝、双井、长岭、薄荷、乐业11个区委。1949年2月又增加城子(石人)、许堡2个区委,计13个区委。同年还有县委机关和党员训练班2个总支、198个支部。1953年全县党支部260个,其中:工业21个、财贸7个、文卫32个、机关等24个、农村176个。1956年撤区设乡,全县13个区划为37个乡镇。全县设4个党委、44个总支、423个支部。其中支部:工业24个、交通12个、财贸42个、文卫52个、机关等58个、农村235个。1957-1965年,全县工交、农业、商业、文卫等各行业普遍建立党的基层支部,街道居民中也建立党的组织,县直机关和企事业中增建党总支。1965年全县有党委33个、总支3个、支部545个。其中支部:工业41个、交通4个、商业63个、文卫49个、机关等64个、农村324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基层组织全部瘫痪,组织活动停止。1970年整顿了党的组织,以后基层组织陆续恢复。1976年全县有党委32个、总支13个、支部859个。其中支部:工交170个、商业120个、文卫108年、机关等84个、农村377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基层组织得到普遍发展,到1990年全县党委47个、总支32个、支部1 145个。其中支部:工交215个、商业186个、文卫158个、机关等217个、农村369个。部分年份基层党组织行业分布情况(附表)
    党员  1945年11月呼兰解放时的党员,全系上级派来开辟革命工作的同志。年末首批发展了王喜明、梁列东、李洪清、张明慧、历广秀(女)等人入党。1946年6月在组建农村工作队、开展区级政权建设、剿匪除奸、减租减息、组织生产等工作中,发展党员30余人。1946-1947年,全县党员发展到578人。1948年6月县委在康金区黄有村进行公开建党试点工作,主要发展苦大仇深的贫雇农成分的农民积极分子入党,年末党员发展到843人。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全县有党员3 199人。1956年3月,组织机构变动较大,全县由原13个区划为37个乡镇,共有党员7 525人。1959年贯彻执行"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严密入党手续制度,坚持"更高更严"的党员标准。注意在薄弱环节和党员少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新建工业、文教、卫生、妇女、青年的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年底共有党员7 009人。1964-1965年,进行"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吸收了一大批积极分子入党,1965年有党员7 602人。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的组织停止活动。1968-1970年进行整党,相继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1976年10月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党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健康轨道。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保证党的重点工作的转移,党组织注意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和发展党员。至1979年全县有党员17 175人。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后,要求把吸收优秀中青年积极分子和各行各业的生产、工作骨干入党,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全县发展202名新党员,其中:工人35人、农民46人、中小教师46人、医务工作者6人、专业技术人员22人、基层和机关干部44人、民警和战士3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173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的177人,各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24人。1983年在发展党员中,继续贯彻执行"积极慎重"的方针,在3 178名非党积极分子中,按标准选拔了318名非党积极分子为发展重点,同年在重点中发展193名新党员,占重点发展的60.7%。1984年在整党中和整党后,发展新党员204人。其中:知识分子97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7.55%。1986年发展党员312人,其中:工人46人,占14.74%;农民81人,占25.96%;中小学教师80人,占25.64%;医务人员12人,占3.85%;各项专业技术人员25人(技术员9人、助理工程师6人、工程师9人、研究员1人),占8.01%;县直机关、事企业干部68人,占21.8%。在新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35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32%;45岁以下的275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8.14%。1990年全县有党员19 285人,其中:工人占11.1%,农民占45.6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0.4%,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管理干部占10.6%,离退休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占10.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6%,小学文化程度占26.36%。
    优秀支部与优秀党员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好支部、好党员活动。1964年全县树立五好支部76个、好党员667人,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1974年康金公社前进大队党支部书记李桂林被选为人大代表,参加全国第四届人大代表大会。1977年白奎公社党委书记刘鹏雁被选为党代表,参加中共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1981年7月1日,全县评选并通报表扬30个先进党支部、59名优秀党员。年末评选出席县的先进支部66个、先进小组77个、优秀党员178名。县委总结交流12个典型经验和6名优秀党员的事迹。1987年7月1日,县委命名表彰了108个先进党支部和377名优秀党员。1990年县委表彰了103个先进党支部和518名优秀党员、3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部分年份中共党员基本情况(附表)
    干部队伍建设  ①干部选拔。新中国建立后,选拔干部以忠诚于革命、忠诚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积极肯干、不谋私利、具有独立工作能力与业务知识为原则。1960年后,注意全面地、具体地、正确地考察了解干部,从干部的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两大方面进行考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组织工作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思想,对选拔党的干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1983年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对县直机关和农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解决机构臃肿、领导班子职数偏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偏少的问题,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四化”建设。新选入各级班子的干部平均年龄43.8岁,大专文化程度达1/3。1985年县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书记、副书记4人(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常委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人、高中1人),平均年龄43岁。县长、副县长5人(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平均年龄41.2岁。②培养后备干部。1982年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斐在呼兰搞公开选拔后备干部试点工作,即第三梯队建设。省委下发30号文件,推广呼兰县"三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经验。1984年以后,全县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60人,占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22%,其中:县级后备干部进县级班子4人,占县级后备干部的23.5%;提拔科级干部56人,占科级后备干部的28.9%。1985年进入各级班子的知识分子59人。1987年4月对全县后备干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后备干部204人,其中:县级后备干部16人,全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平均年龄35岁;科级后备干部188人,大专以上文化71人,中专文化60人,高中文化53人,初中文化4人,平均年龄32.3岁。③干部培训(详见党校)。④干部审查。1959年根据哈尔滨市委会议精神,凡没经过审查的各级各类干部和管理员,都列为审查范围进行普遍摸底。1959年以前经过审查的7 623名干部,经复查后又确定223名重新审查,占复查任务的2.93%。列为新的审查范围的干部和管理人员5 395人,其中:又确定410名审查对象,占新审查范围的7.6%。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扩大了审查面。1968-1976年,全县共审查干部548人,占干部总数的10.4%,其中:县团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68人、一般干部477人。经过审查结论316人,其中:叛徒18人、特务19人、历史反革命8人、严重政治历史问题12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117人、一般错误2人、家庭出身及社会关系问题90人、党籍问题13人、其它问题37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审查的干部进行了全面复查。在复查的316名干部中,除17人维持原结论外,其余299人都给予改正或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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