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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土地大都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生活极端贫困。据新发乡调查,地主、富农占有全乡90%的土地,而人口却只有全乡总人口的5%。先锋村张家窝堡屯,全屯共有41户200口人,有耕地1 800亩,其中地主吕士昌(外号吕三央子)家有20口人,即占有耕地1 500亩(吕家另在江北兴隆岗、新农乡西下坎和肇东县五站,还有耕地6 000亩、草甸子15 000亩),年收地租粮20万公斤。而穷苦的农民只能靠租种地主的土地、打短工或扛活等方式来勉强维持生活。
1946年6月,农村陆续进驻了土改工作队,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发动穷苦农民向地主阶级清算。工作队首先以自然屯为单位,组织农民建立农会。当时道里地区(主要是顾乡区)所辖82个自然屯,成立了78个农会。农会干部都是苦大仇深的雇农或贫农中的积极分子。与此同时,农村又组建了农民自卫队。广大农民有了共产党撑腰,坚定了斗争信心,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土改运动,最先开始的是斗地主分青苗和分果实(车马、房屋、衣物、粮食等)。分青苗,就是把地主已种上庄稼的土地分给穷人。分果实,采取了先填平补齐的办法,把地主的财产先拿出一部分,分给最贫困的农民,余下的财产,再大家平分。
1947年7月份,全区农村又掀起了"砍挖"运动。主要是对反动地主进行清算复查,解决运动中的“夹生饭”问题。当时提出的口号是“砍大树、挖财宝”,所以,这次清算斗争被称之为“砍挖”运动。在斗争中,广大贫苦农民通过算细帐和忆苦,提高了阶级斗争觉悟。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八、九岁的儿童,都积极投入到斗争中。成年人纷纷参加农会,青年人参加自卫队,妇女参加了妇女会,少年儿童参加了儿童团。在斗争中,儿童团手拿红缨枪配合农会站岗放哨,查路条,检查过往行人,防止敌人破坏或地主富农逃跑。同年11月份,出现了自发的跨屯联合斗争,当时称之为“大扫荡”。“扫荡”中,出现了过“左”的现象。如有的村屯,为了不使自己村屯的财物外流,宁“左”勿右,把一部分中农的财产也分了。还有的,在斗争中随便打人,甚至出现了打死人的现象。针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土改工作队,按照党的方针政策给予及时纠正,把握了运动的方向,使农村的土改斗争得到了顺利的发展。
"砍挖"斗争后,农村在土改工作队和农会的领导下进行了"评阶级、定成分”。成分的评定方法,主要是自己口述,工作队记录,农会讨论,大会通过。当时在农村主要有11种成分,雇农、贫农、中农、富裕中农(又称拐弯中农)、佃富农、富农、经营地主、地主及小商贩、自由职业者等。
1947年12月,农村在划定阶级成分的基础上开始进行平分土地。首先在群众中宣传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然后成立平分土地小组,每村5至7人。由平分土地小组把全村土地逐块丈量,按岗地、平地、洼地评出三个等次,然后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是按阶级成分,按人数分配。雇农分一等地;贫农分二等地;地主、富农分三等地;中农的土地原则上不动,多的交出来,不足的由村里给补上。每人土地分配的多少,主要看本村的土地多少而定。新发乡平均每口人分得土地5亩,其中新发屯、辛家窝堡人均5.5亩,陈家窑子人均4亩。全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至1948年春天全部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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