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道里区志》
 
 
第六篇 农业
 
 
第一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
 
 
    1952年,市委酝酿在新发屯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发屯的共产党员胡连海坚决响应市委的号召,积极进行组织筹建,建立起了新发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仅有19户社员,35名劳动力,80亩土地,13匹马,4台车。这是哈尔滨郊区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诞生,对附近村屯影响很大,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不久,全区农村各村屯陆续办起了初级社。初级社的组建方法和分配原则:车马土地作价入股,秋收分配时按股分红;每个社员按其劳动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由社员大会评定出整劳力或半劳力,实行日工分制,秋后结帐时,从总收入中扣除支出,留出公积金、公益金和股金利润,再按工分多少分给社员。1955年,全区农村82个自然屯,共建立起了77个初级社,全区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
    1956年,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顾乡区在初级社的基础上办起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取消了土地、车马的私人所有,实行了集体所有制,统一核算,按劳分配的原则。高级社的规模大小不等,规模最大的新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2 500户,规模最小的东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仅有社员50户。在高级社的组建过程中,由于“左”的思想倾向的影响,有一哄而起的现象。1956年,全区农村全部办起了高级社,连单干户农民也都吸收进了高级社。全区农村共有高级社19个(不包括太平镇)。全区农村合作化运动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结束。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