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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志》
 
 
第八篇 财政 税务 金融
 
 
第三章 金融
 
 
第二节 银行
 
      
    一、金融机构创立和发展
    道里地区最早的金融机构是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俄国人在木桥街设立的华俄道胜银行道里分行。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11月,俄侨在中国十二道街设立第一借贷金融银行。1910年(宣统二年)5月,俄侨在中央大街建立第二借贷金融银行。1911年(宣统三年)12月,英国香港汇丰银行在水道街设立分行。    
    民国时期,道里地区有40多家银行和储蓄会。1912年11月日本开设横滨正金银行。1913年俄国开设房产公会银行,日本开设龙口银行(该行1917年迁往大连)。同年10月交通银行设立道里办事处。1914年5月日本开设松花银行。同年7月中国政府开设中国银行(其前身为大清银行)。1916年开设朝鲜银行。1917年开设万国储蓄会。1918年4月中国商人又设立哈尔滨商业银行和滨江商业银行。同年俄国第一借贷金融银行倒闭,转让给华俄道胜银行道里分行。1919年6月,日本东洋拓殖会社在地段街设立支店。同年中国商人开设大陆银行,美国人开设花旗银行中华懋业银行、美华银行和美国通商银行。1920年日本松花银行被大连龙口银行收买,并入龙口银行。同年日本设立哈尔滨实业银行,中国设立东三省银行。1921年日本株式会社哈尔滨银行成立。1922年俄国第二借贷金融银行改为远东借款银行。1923年6月俄商犹太国民银行开业。同年俄人又成立远东银行。1924年12月,日本龙口银行哈支店并入大连正隆银行,改为哈尔滨支店。1925年成立中法储蓄会。1926年10月,俄国人设立协和银行。同年英国人设立英满投资公司。1927年美国设立信济银行。1928年英国设立麦加利银行。1929年法国设立法亚银行。1931年5月上海金城银行在哈尔滨设立支行。同年天玉银行创建。民国时期还有关导银行、富华储蓄银行、振掖银行、毕尔拿尔银行、道里金融合作社、东方储蓄公司、国民储蓄会以及农商、实业、裕东农业等银行在道里设立办事处。
    民国时期,道里地区金融业先为沙俄控制,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沙俄政府垮台,日美英法等国乘虚而入,中国政府的金融事业虽全力抵制,但各列强的金融机构占领了道里的大部分金融市场。
    1932年,日本侵占哈尔滨后,道里地区仅剩22家银行,即日本的正金、正隆、朝鲜、东洋拓殖会社、哈尔滨实业、哈尔滨等6家银行,俄商的远东借款、远东、犹太国民、房产主公会、协和等5家银行,美国的花旗和信济2家银行,英国的香港汇丰和麦加利2家银行;法国的法亚、万国储蓄会、中国储蓄会3家法国银行和储蓄会,中国的中国、交通、金城、天玉4家银行。1932年6月,伪满政府成立满洲中央银行哈尔滨分行。同年8月成立哈尔滨金融组合。1933年日资哈尔滨银行与大连满洲银行合并改为满洲银行哈尔滨支店。1934年中商东恒泰银行、福泰盛银行、公和隆分号成立;福利德银号改为福顺德银行。同年12月,日本改组哈尔滨的部分银行,朝鲜银行、正隆银行、满洲银行合并为满洲兴业银行。1937年12月,伪满当局组成哈尔滨市金融合作社。1938年1月中泰银号改为中泰银行,福顺德银,行改为福德银行,天玉银行与福泰银行合并为天泰银行。至1942年英、美、法在道里地区的银行全部关闭。同年7月中泰、福德、天泰三家银行合并成立德泰银行。1944年11月,1日,道里的德泰银行与道外的大成银行合并成立哈尔滨银行,并在道里地区设道里分行和新阳分行。不久又合并为道里分行。1945年8月初道里地区仅剩12家银行,其中日伪官办的8家、民办的3家和中国银行道里办事处1家。
    东北光复后,道里地区的日伪金融机构全部关闭,仅有民营哈尔滨银行、犹太国民银行和被苏联接管的远东银行。 
    哈尔滨解放后,东北人民银行从沈阳迁至道里区,1948年11月,又迁回沈阳。1947年10月,东北银行哈尔滨分行成立,行址田地街97号,1949年4月改为东北银行松江省分行。
    50年代初,道里地区共3家民营银行都先后停业,苏联远东银行于1951年关闭撤离,哈尔滨银行于1952年11月废业,犹太银行于1959年10月关闭。道里区的国营银行有东北银行松江省分行、东北区基本建设投资银行松江省支行和哈尔滨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支行。其中,建行和农行经过多次撤销和恢复。1972年和1980年市建行和市农行曾两次恢复重建。1985年,在道里区驻有市级银行4家,即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1985年4月迁出)建设银行市分行以及各行下属的支行、办事处、营业部共6处。(附表)
    二、解放前主要金融机构简介
    (一)华俄道胜银行道里分行
    华俄道胜银行于1895年12月在俄都彼得堡设立。最初由俄、法合资600万卢布。1896年帝俄政府与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密约》,诱迫清政府入股库平银500万两,并取得承办和经营中东铁路的特权。1898年7月在哈尔滨香坊设立分行。1899年资本达200万卢布。1902年在南岗兴建华俄道胜银行哈尔滨分行大楼,并在道里木桥街开设分行。此时资本共达307.5万卢布。1910年经俄财政部核准,将俄北方银行并入该行,更名为俄亚银行,但在中国境内的各分行名称仍为华俄道胜银行。
    华俄道胜银行,名义上是华、俄、法三家的投资银行,但实权操在俄人手中。该行在中国的特权有:1.诸税之收纳;2.代理地方金库有关系之事务;3.经中国政府认可有铸币权;4.代理中国政府募集公债及偿还本息事务;5.中国铁道及交通事务之布设及其让与取得事项,同时代理俄国国家银行发行俄国货币。清末和民国时期,在我国流行的俄国纸币以及十月革命后,哈尔滨流通的霍尔瓦特纸币都是通过该银行发出的。由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1920年华俄道胜银行总行迁往法国巴黎。由于该行失去了帝俄政府这个靠山,1926年在做投机买卖中失利而倒闭,道里分行也同时废业。
    (二)哈尔滨远东银行
    哈尔滨远东银行,位于中国大街与十一道街拐角处,1923年6月29日开业。该行名义上是股份制,实际上是苏联政府设立的,归苏联国家所有,是苏联国家银行的分支机构,董事会和董事长都由苏联政府委任。最初有资本金55万哈大洋,1925年增资到509万元。
    远东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凡一般银行的业务它都办理。存款户多系苏联在哈的各种商业部门。汇款的通汇网遍布全世界。放款方式,有定期放款、透支、贴现、买进期票、押汇等数种。该银行为了满足自身业务的发展,始终把哈尔滨和北满等地的中俄商号,做为依靠力量,注意与这些商号建立金融关系。
    远东银行从建立时起,各项业务一直呈上升势头,但1 929年由于中东路事件,其业务一度停顿,事件平息后,虽然又恢复了业务活动,从此一蹶不振。东北沦陷时期,被日伪封闭。1945年8月东北光复后,苏联红军接管了远东银行,重新开业,行址迁至原日本正金银行址(现省美术馆),为苏联红军办理收支业务,1946年苏军撤走后,继续营业,1951年撤离回国。    
    (三)哈尔滨犹太国民银行    
    哈尔滨犹太国民银行(简称犹太银行)是哈尔滨的犹太人集资5 812元创办的,出资入股者420人,地址在中国十一道街44号,1923年6月3日开业。该行创办的宗旨是团结在哈尔滨的犹太商人,为之接济资金,发挥其互助合作精神,有董事5人、参议15人、监事2人。
    犹太银行创办初期,发展较快。1924年正式确定资本金为10万元,当年实收资本金2 083元。此后每年都有增加。1935年10万资本金全部收足,出资人也增加到1 814人。犹太银行没有分支机构,但它在国外有委托代理店,收受与国外的往来汇款。
    伪满初期,该行有所发展,后期在伪当局对民营银行的"整顿"和"并砍"法令下,受到了限制,业务上做了许多改动,外币买卖业务于1932年被取消,董事会的参议制于1935年被停止,资金于1941年被迫提高到100万元,实收32.5万元。1942年7月1日被迫与协和银行合并。
    1945年"九三",犹太银行做为私营企业继续营业。但由于伪满时造成的资金枯竭、业务停滞,开业后存款放款大幅度减少。1951年12月9日,犹太银行改组为股份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5人、监察2人,银行共有职员7人。总经理是马司·爱利牙石松。
    1959年10月16日,按照省人民委员会对外侨企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犹太银行改为哈尔滨市人民银行外侨储蓄所。
    (四)朝鲜银行哈尔滨分行
    朝鲜银行,原名韩国银行,1909年成立。这是日本对朝鲜和中国进行侵略扩张和殖民统治的金融机构。1911年3月,改组更名为朝鲜银行,总行址在朝鲜汉城。1916年在哈尔滨建立分行,地址在地段街48号(现地段校址)。
    朝鲜银行哈尔滨分行,是日资银行中规模最大的银行。"9·18"事变前,该行有中日职员42人,经理是箱崎文弥。该行在道外南二道街设有办事处。朝鲜银行在哈的主要业务是发行金票、承办存放款、汇兑等普通银行业务,兼营特产的购买和运输,与哈埠的各国商人都有往来。朝鲜银行在哈尔滨所发行的金票有七种,即一元、五元、十元、百元及十钱、二十钱和五十钱,哈尔滨人称其为"老头票"。1936年12月3日,根据伪《满洲兴业银行法》,该行并入满洲兴业银行,地址仍在该行址。
    (五)横滨正金银行哈分行
    日本横滨正金银行,1880年成立,总行设在日本横滨。这是日本经营外汇的专业银行,也是日本对外进行殖民侵略的金融机构,是与朝鲜银行相配合的左右手。1912年11月正金银行在哈尔滨设立分行,行址在地段街50号(现省美术馆址)。这是日本在北满建立的第一家银行。
    正金银行在哈的主要业务是发行钞票(银行券),往来户以日商为最多。该行主要承办汇兑,并且兼有扶助日商的特别任务。正金银行是日本政府在哈尔滨的第二大银行。
    1945年"九三”后,正金银行哈分行由国民党接收清理。该行总部1946年改组为日本东京银行。
    (六)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哈支店
    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哈支店,是日资在哈尔滨的第三大金融机构,1919年6月设立,地址在地段街(现市纺织管理局址)。该支店在哈尔滨的主要业务是办理不动产抵押和放款。1945年日本投降时关闭。
    (七)福德银行
    福德银行原称福顺德银号,1914年由山东人梁子薰创立。最初的福顺德银号是烟台福顺德钱庄的一家分号。1934年12月12日脱离烟台总号,改名为福顺德银行,注册资本20万元,独立经营。总行址在新城大街与中国十四道街的拐弯处。该行在长春、沈阳、安东、营口、吉林、开原、珲春、一面坡、富裕、绥芬河等11个城市设有分行,并在道外设一办事处。
    福顺德银行是当时哈尔滨较为著名的民营银行,生意发展较快。1934年吸收的定期存款、往来存款、特别往来存款和杂项存款为44.79万元,收入汇款51万元,发放定期放款和往来透支放款59.42万元,全年纯益金为1.2万元。1938年福顺德银行改名为福德银行。伪满后期,由于受到伪当局的限制,该银行的经营处于困境,1942年7月1日被迫与中泰、天泰两个民营银行合并为德泰银行。
    (八)中泰银行
    中泰银行是华商民营银行,总行址在新城大街,道外设有分行,长春、大连、上海、天津、龙口、黄县设有办事处。中泰银行的前身是丰泰银号,1920年由徐中一与丰太亿商号合资创办。资本金为4万元。当时的业务是经营钱业和杂货。由于经营状况良好,所以每三年增资一次,到1929年,资本金增加到30万元。1932年由于丰泰亿商号倒闭,资本金退出,徐中一又找三人重新组织,此时资本金为14万元。1938年,改为中泰银行,并根据伪满洲国《银行法》,向伪经济部申请登记,12月6日发给许可证开始营业。中泰银行1942年7月1日与福德、天泰两银行合并为德泰银行。
    三、解放后驻区金融机构 
    (一)东北银行
    东北银行总行成立于1945年10月,行址在沈阳市马路湾大街,1946年9月迁来哈尔滨道里区田地街97号,当年在黑龙江地区设省一级分行4个,松江省的银行业务由总行直接承办,其中心任务是发行货币,稳定物价。货币发行主要是直接用于军政经费开支的财政垫款和发放贷款,支持国营贸易公司收购物资。至1946年12月在东北银行发行的东北流通券中,用于财政垫款占69%,用于贸易贷款占25%,银行基金占6%。
    东北银行为促进生产、平抑物价、稳定金融,曾投资自营或合营开办工商企业,对于支援解放战争,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安定民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7年10月1日,哈尔滨分行成立。松江省银行业务改由哈尔滨分行负责,并组建支行和办事处。到1948年6月,黑龙江地区分行下设机构15个,其中属哈尔滨分行领导的有南岗支行、松花江工商银行、双城支行、巴彦支行。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分行,改为牡丹江市支行,隶属哈尔滨分行领导。同年11月,东北银行总行迁回沈阳。
    1949年4月29日,以哈尔滨分行为基础,建立松江省分行,对外仍沿用哈尔滨分行名义,直至1950年8月对外正式改称松江省分行。1951年4月,东北银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地区各级东北银行均改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建于1954年2月,行址在西十三道街2号。该行是管理哈尔滨市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不承办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基本制度,掌握货币发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统一  管理人民币存贷利率和汇价;编制哈尔滨市的信贷计划,集中管理全市的信贷资金,管理国家外汇、金银,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金融市场,代理地方政府从事有关的内外金融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设有办公室、金融研究室、计划贷管处、储蓄处、出纳处以及组织、人事、工会等近20个处室和基层单位。
    (三)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是1984年9月由市人民银行分出来的,行址在田地街97号。该行的职责和任务是面向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和居民,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全部对外业务,即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办理转帐结算、管理现金出纳、承办居民储蓄、开展信托业务,以及提供经济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分行,设有1个营业部和在全市各区及铁路部门设有12个办事处,至1985年有职工4 495人。
    (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即原东北区基本建设投资银行哈尔滨分行),建于1953年,12月,行址南岗邮政街,1954年初迁道里西十一道街,1954年3月迁西十二道街28号,同年10月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1958年撤销并入市财政局基建处,对外仍保留市建行名义。1962年5月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行址西十二道街52号。1968年9月再次撤销并入市财政经济办公室。1972年7月重新恢复,1980年6月市建行迁西十道街58号,1981年市建行升为局级单位,1985年1月30日迁经纬七道街1号。
    市建行职能是管理哈尔滨市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和结算,对基本建设实行财政监督,并负责挖潜改造和筹措贷款。
    1985年末,市建行设有建经处、人事处、投资处、会计处、办公室、党办、工会、保卫科等处室,并设有第二支行、阿城支行、呼兰支行、信托公司和南岗、太平、香坊、动力、铁路等办事处。
    四、驻区银行办事处    
    (一)市工商银行田地街营业部    
    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分行田地街营业部,原是市人民银行田地街办事处,建于1954年,地址田地街97号,1984年9月改现名。1985年有职工316人。设办公室、秘书科、政工科、计划科、贷管科、会计科、出纳科、储蓄科等机构及买卖街、哈一百、石头道街、尚志街、霁虹街等5个储蓄所。(附表)
    (二)市工商银行西十二道街办事处
    市工商银行西十二道街办事处,原为人民银行西十道街分理处,建于1954年,1962年6月改为西十道街办事处,1972年迁西十二道街52号,改称十二道街办事处,1984年9月改现名。1985年有职工344人,设政工科、人事劳资科、秘书科、保卫科、会计科、出纳科、工业信贷科、商业信贷科、计划贷管科、信息信托科,并设中央大街第一、中央大街第二、新阳路、经纬街等4个储蓄所和太阳岛分理处。(附表)
    (三)市工商银行顾乡大街办事处
    市工商银行顾乡大街办事处,原是市人民银行王岗分理处,建于1954年,后改为乡里街分理处,1962年7月改称市人民银行顾乡大街办事处,1984年改现名,地址顾乡大街55号。1985年有职工276人,设政工科、秘书科、人事劳资科、信贷科、贷管科、储蓄科、会计科和营业室,并设顾乡大街第一、顾乡大街第二、建国街等3个储蓄所和新阳路分理处。(附表)
    (四)市建行营业部
    市建行营业部1980年6月迁西十道街58号开始对外开办业务。1985年迁经纬七道街1号,有职工60人,设出纳会计科、投资一科、投资二科、建企科和秘书科。(附表)
    (五)市建行第二支行
    市建行第二支行建于1985年2月,行址西十道街24号,有职工28人,设计划科、秘书科、拨款科、信贷科、会计科,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全市新老企业的更新改造用款、合理使用资金、分配贷款,并向经营型转变职能,即发展储蓄,搞好经营核算。1985年挖潜改造拨款支出2 681万元。
    (六)市农业银行道里办事处
    市农业银行道里办事处,1980年设立,地址红霞街12号,1985年有职工260人,设信用合作科、资金组织科、政工科、会计科、出纳科、计核审计科、计划科、工会、共青团等机构,并设群力、新发、新农、榆树、太平5个营业所和五个信用社以及顾乡分理处、西十六道街、乡社街、工农、康安4个储蓄所,负责全区5个乡镇、57个村屯的储蓄及贷款业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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