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对工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1981年,道里区工商局以是否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进销货物渠道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为重点,共检查出各类问题23件,收缴非法所得16 564元。1983年区工商局对本区各种类型承包责任制的企业和生产资料市场、冷饮市场进行检查,共查53户,收缴非法所得139 216元。1984年采取"三员"协作的方法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就是企业检查员与税务专管员、银行信贷员挂钩,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监督内容,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重点检查企业的经营范围、资金、场地、人员等情况,共查处70户,罚款219 472元。1985年区工商局重点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对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经商办企业的全面清理和整顿工作,共整顿36户,其中吊销营业执照5户,责令与机关脱钩6户,移交有关部门16户;二是对公司、中心、商行、货栈、批发等540户企业进行调查和整顿,收缴罚没款23万余元;三是对土产日杂、建筑材料等行业倒卖紧俏生产资料有违法行为的346户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了处理,其中批评教育311户,经济制裁26户;四是深入开展工商企业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面占全区企业总数的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