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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志》
 
 
第九篇 工商 物价
 
 
第二章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监督检查
 
 
    区物价局成立后,遵循国家关于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及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实施对全区的物价检查和监督工作。1981年开始在各街道办事处和较大的工厂企业建立物价监督站,设立专、兼职物价监督员负责本地区物价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方针和物价法规;监督检查各行业商品价格、毛利幅度和计价办法;依法处理违反物价纪律的行为。到1985年全区已建立健全7项物价管理规章制度;即物价登记台帐(卡)制度;统一的明码标价制度;价格调整制度;价格检查档案制度;物价工作岗位责任制度;物价纪律奖惩制度。
    物价检查的形式分为自查、互查(联查)和抽查。
    一、节日物价大检查。每逢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以及市场出现物价波动或主要商品价格有重大调整时,组织有关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一同检查。从1985年开始,每年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二、专业物价检查。就某一企业事业单位价格执行情况或就某项商品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坚持了"检查一个商品,整顿一条线;检查一个行业,教育一大片”的做法。
    三、时令性商品物价检查。如元宵节的元宵,端午节的粽子,仲秋节的月饼以及春夏秋菜和冷饮等。
    四、经常性的物价检查。按照制度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五、开展"物价信得过"竞赛活动。对合格者发给"信得过"单位标志(红牌)。同时把单一物价检查型改为检查服务型,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物价管理制度,并进行"站帮店"活动评比验收。 
    在物价检查过程中,对违反物价纪律的单位给予重罚,1982年8月对轮渡公司擅自提高船票价格非法收入20 937元全部没收。从1981年到1985年共查处违价案件500余件,收缴罚没款金额100.7万元。从1982至1985年4年间,节日大检查累计检查5 000余家单位,收缴罚没款2.8万元。1985年有100家单位参加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评出"双信"先进单位13家。同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做好物价改革的设备工作,全区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和市场物价大检查,查处违价案件3 191例,收缴罚没款金额77.6万元。对饮食、修理、运输、理发、照相等非商品收费行业乱收费予以取缔。在9月份首次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组织了200余人的专、兼职人员检查队伍在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2 404家,处理违价601家,收缴罚没款443 635元,省市检查办给予通报表扬。道里区在1983、1984和1985年连续3年被评为市物价先进单位;新华街道物价监督站还曾被评为省级物价监督先进单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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