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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状况
解放前,道里地区婚姻状况处于无政府状态,早婚、晚婚、终生未婚、近亲结婚、一夫多妻、一妻双夫、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等均有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加之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多数适婚青年如期结婚。由于"早生子、早得济"思想的影响,建国以来,早婚现象仍较严重.尤其是农村,多数青年刚到适婚年龄就登记结婚,有些人不到年龄就结婚,致使六、七十年代出现人口增长高峰。1982年人口普查,15岁以上人口442 233人中,已婚人数306 190人(包括丧偶24 157人和离婚2 762人),占15岁以上总人口的69.2%;未来的生育高峰仍在20岁至25岁年龄组内。60岁以上丧偶者占本年龄组的68.86%,多数有子女,不会给社会福利养老院增加更多的赡养对象。(附表)
二、家庭构成
解放前,道里地区由于家庭主要成员经济独立者甚少,对家长的依附性较大,所以几代同堂的家庭比较普遍。每户人口多在7~10人之间。农村中,大家庭尤为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庭人口的构成有了很大变化,几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3-5口人的小家庭所取代。
当前-家庭关系的特点是: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夫妇双方基本条件(年龄、文化、职业、收入)日趋接近;家庭轴心由传统的纵向血缘关系(父子关系)转移到夫妇关系;已分开的家庭,仍因各种血缘关系(父子、兄弟)而互相依托、互相扶持;传统习惯已逐渐打破,男到女家落户已成为一种新的家庭构成。
1982年,经人口普查,全区共有140 210户。其中家庭户为139 978户,占99.83%,比1949年增加83 189户,比1953年增加84 358户,比1964年增加47 813户。1982年家庭户平均每户4.05人,比1964年的5.13人减少1.0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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