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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六期"卫生保健。1954年,国家提出做好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卫生保健工作,经过宣传在工厂企业及农村中得到贯彻执行。1978年增加更年期卫生保健,1982年提出婚期卫生保健。
(一)经期卫生保健。宣传指导经期妇女避免过累过重的体力劳动和激烈运动;注意保暖,不下凉水,避免受潮受寒;保持局部卫生;在劳动调配上,调干不调湿,不安排夜班。
(二)孕期卫生保健。1978年前由医院妇产科门诊和妇幼保健站、个体助产士负责,1979年改由地段医生负责。对孕妇进行登记、建卡,坚持访视、检查和卫生保健指导。在劳动上实行调轻不调重,调直不调弯,妊娠7个月后下机台,不上夜班。
(三)产褥期卫生保健。旧社会农村接产是旧法,新生儿死亡率高。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即推广新法接生。1951年市卫生局在薛家屯办新法接生培训班,国家免费装了产包,当年郊区新法接生由年初29%提高到80%。1958年郊区相继成立卫生院,逐步普及新法接生,1973年道里城区新法接生率达100%,1976年提倡推广科学接生,1978年对全区64个大队卫生所的95名乡村医生,28名卫生员和29名接生员及公社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助产士进行培训,实现村有接生员,坚持新法接生,推行科学接生,1985年全区产妇9 828名,住院实行科学接生7 992人,科学接生率83.9%,余为新法接生(主要是农村),占产妇16.1%。
(四)哺乳期卫生保健。主要指导产妇乳房护理和哺乳时间,在劳动中安排送奶时间,农村按调近不调远安排农活。
(五)更年期卫生保健。指导更年期妇女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充分睡眠,适当限制油脂、高盐、多糖食物,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保持局部清洁,防止阴道疾病感染,每半年或一年做一次防癌检查。
(六)婚期卫生保健。1982年以来,对结婚男女实行婚前检查,到1985年全区参加婚前检查的新婚夫妇45 690人,婚检率96.33%。
二、围产期保健。1982年全区有产科检查门诊86处(包括省、市、厂企医院、个体助产所),接生单位74处,高危孕妇门诊10处。全区设产床105张,妇产科病床553张,有妇产科医务人员385人,其中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57人,医师133人,助产士69人。对孕妇由地段医生定期检查、监护和治疗或预约门诊会诊。1984年,使用《母子手册》,使用率99%,1985年,产前检查率城乡均达100%,平均检查5.5次,产后访视率城区3.18次,农村3次。对保护孕产妇的健康和降低新生儿死亡率起到重要作用。
三、妇女病普查工作。1965年,在15个工厂开展妇女病普查和防治工作,在1 042名女工中,患宫颈炎268人,占普查总数24.8%,患滴虫阴道炎26人,占2.5%,有6个工厂卫生所开展了妇女病防治工作。1983年在道里区六个工厂进行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查2 338人,患病1 241人,发病率46.2%;同年地段对家庭妇女普查3 389人,发病1 178人,发病率34.8%;1984年在25个单位普查了3 204人,发病543人,发病率39.5%,治愈1 473人,治愈率95.5%。1985年城乡共普查9 721人,发病6 339人,发病率65.2%,查出疾病顺序是患宫颈炎4 340人,阴道炎1 206人,附件炎417人,子宫肌瘤129人,卵巢囊肿107人,宫颈息肉47人,子宫体炎43人,慢性盆腔炎40人,外阴白斑病20人,经过治疗,治愈率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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