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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志》
 
 
第十六篇 社会
 
 
第四章 风俗习惯
 
 
第二节 丧葬
 
 
    解放前,道里地区丧葬习俗一直是土葬,并带有许多浓厚的迷信色彩的活动。按照这个习俗,人死后一般都要把死者装进棺材,停灵1-3天,最长达49天。此间,死者家属和亲友要披麻带孝、设堂、守灵、烧香烧纸和用纸扎成车马。比较富裕人家还要请吹鼓手日夜吹奏,富豪绅士人家请僧侣为死者念经超度。比较富裕的是花头棺材,贫困人家是白茬棺材,特别贫困的就用苇席子卷。出殡(即送葬)要举行葬礼。这是丧事的高潮,围观人也多。灵柩由扛抬,有八扛、十几杠不等。长子打灵头幡在前,其余家属紧随,三拜九叩,吹鼓手一路吹打奏乐不止,直至将死者送到墓地葬埋。
    解放后,特别是经过农村土地改革和"一化三改",政府倡导的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日益深入人心,除仍保留土葬,还时有烧香烧纸习俗外,不再有大操大办的现象。1964年提倡火化,特别是1966年开始封闭墓地,制止土葬,推行火化以后,按照丧事新办的要求,带黑纱、白花取代披麻带孝,送花圈和挽帐取代了纸车纸马,死者生前有工作的还要开个追悼会,基本杜绝了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1974年,区成立了殡葬改革委员会,在继续推行火化的同时,主要地是在农村中开展迁坟深葬、不留坟包,制止乱埋乱葬。1982年按照国家要求,在全区进一步推行火化,大力倡导节约办丧事。1984年全区城乡死亡人口3 135人,火化3 129人,火化率为99.4%。198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丧葬管理,制止土葬,区政府制定了惩罚措施,太平等乡镇还设立了骨灰寄存室,推进了火化,杜绝了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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