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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在1898年中东铁路修筑之前,人民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保持着自然生态平衡。因而环境质量很好。自辟为城区以来,则转化为人工生态系统。随着工矿企业的逐年增加,人为地破坏了环境,为此也采取过一些保护措施,如1924年7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董事会公布了《打扫烟囱章程》对减轻烟尘污染有些作用;1932年伪满洲国民政部卫生技术厂,对道里、新阳153眼水井的水质进行了化验分析,分出可饮用、经加工后可饮用和不可饮用的三种类型;1936年开设了自来水厂,开始对部分居民供水,同时建立了污、雨合流制排水系统,但仅能将市内污水排入江中。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迅猛发展,哈尔滨市由"消费"城市转变为"生产"城市,出现了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自由地流散于环境中,造成了环境污染,方引起人们的注意。1965年道里区成立了"三废"利用办公室。1976年在此基础上成立道里区环境保护科。1984年改为道里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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