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道里区志》
 
 
第三篇 城市建设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道里区在1898年中东铁路修筑之前,人民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保持着自然生态平衡。因而环境质量很好。自辟为城区以来,则转化为人工生态系统。随着工矿企业的逐年增加,人为地破坏了环境,为此也采取过一些保护措施,如1924年7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董事会公布了《打扫烟囱章程》对减轻烟尘污染有些作用;1932年伪满洲国民政部卫生技术厂,对道里、新阳153眼水井的水质进行了化验分析,分出可饮用、经加工后可饮用和不可饮用的三种类型;1936年开设了自来水厂,开始对部分居民供水,同时建立了污、雨合流制排水系统,但仅能将市内污水排入江中。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迅猛发展,哈尔滨市由"消费"城市转变为"生产"城市,出现了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自由地流散于环境中,造成了环境污染,方引起人们的注意。1965年道里区成立了"三废"利用办公室。1976年在此基础上成立道里区环境保护科。1984年改为道里区环境保护局。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