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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志》
 
 
第三篇 城市建设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三节 环境污染状况
 
          
    一、大气:
    (一)二氧化硫:超过国家一级标准(O.2毫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06毫米/立方米)。   
    (二)氮氧化物:超过国家一级标准,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O.10毫克/立方米)。
    (三)总悬浮微粒: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O.50毫克/立方米)。
    (四)一氧化碳:未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
    (五)降尘:大气降尘对照点太阳岛,5年来降尘范围量是6.8~14.2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全市平均降尘量是对照点的3.8~6.7倍。
    道里区大气污染状况,在全市居于中等水平。
    二、水质:
    (一)有机污染严重,超过地面水三级标准。流经市区有机污染加重,枯水期污染更为严重。  
    (二)全江段有重金属汞、铜污染、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
    (三)哈尔滨江段水中放射性物质水平低于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露天水源中的限制浓度。符合放射卫生学要求。因此居民饮用、工、农业用水就放射性物质而言是安全的。
    (四)哈尔滨江段、四方台断面检出88种有机物中,致突变、致癌物有10种,是来自上游500多公里吉林市的污染。
    (五)地下水中酚、氰化物、砷、汞、铬、镉、铜、铅、锌等十多种有毒物质普遍检出,已经接近或超过了国家现行饮用水标准。
    (六)由于江水的污染,使哈尔滨江段水生生物种群发生变化,鱼蚌体残留毒物,渔业生产明显下降。
    三、噪声
    1980年至1985年的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市区噪声危害普遍存在,其中以交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次之。(附表)
    1983年至1985年监测结果表明,各功能分区的噪声都已不同程度超过了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其中夜间超标值大于白天,一类混合区较其他功能区超标严重。
    交通噪声因受车流量、机动车辆类型车速、街道宽度、街道类型、交通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污染十分严重。从1982年至1985年测量结果表明,道里区1984年只有河图街、兆麟街未超过标准。1985年除上述两条街继续保持之外又增加了友谊路、西十二道街、红霞街未超过标准,占全市主要街路未超过交通噪声标准的66.7%。
    四、农业
    (一)农药:在防止病虫害的同时,也给农业环境带来了污染。除部分农药可以在环境中自行消亡外,大多数农药如有机氯类等,在土壤中很难分解转化为无害物,并在农副产品中积累,对人、畜、禽健康造成危害。至80年代,道里区施用农药品种达40余种。由于六六六、DDT使用时间长、面积广、用量大等原因,致使农作物、土壤受污染,并间接污染到动物体内。如猪肉含六六六等9种异构体,道里区检测为O.1069ppm。全市猪肉的有机氯残留量在O.164至O.289ppm之间。
    (二)化肥:50年代前道里区农田主要施粪肥和绿肥。50年代起开始增施化肥,主要种类有硝氨、尿素、磷肥、复合肥、碳酸氢铵等。大量施用化肥,使农业、蔬菜获得增产,同时也造成土壤中氮、磷、钾的比例失调,破坏了土壤结构,改变了土壤成分,直接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平衡。
    (三)农用塑料:塑料大棚生产蔬菜和育苗兴起于1974年,由于原料不足,缺乏经验,在塑料生产加工中,选用国家产磷苯二甲酸二异脂(DTBP)做增塑剂,致使这批农膜投放农村使用中,产生有害气体,大量作物遭受危害。1975年4月22日全市在道里区新发公社召开了现场会,发动群众采取挽救措施。国家拨给好农膜取代有毒农膜。随着塑料工业的发展,不仅塑料大棚在增长,而且又出现了地膜的大量使用,对农业增产作出了贡献。但是,生产应用后的废弃塑料,一般是大块的进行回收,而破碎小块则混杂在土壤中,年复一年的积累,逐年增多。废弃塑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易老化、不腐烂、密封性极强,在土壤中阻碍水分的输送和作物根系的伸长,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些散落在地面或混入作物秸棵饲料中,被牲畜吞食,危及健康。农民将其集中燃烧则分解出氟化物、氯化物、苯乙烯、氯乙烯、芳香胺类化合物,有的燃烧可产生出氢氯酸气和丙烯等剧毒气体,能使人畜中毒,有些添加物的重金属,如铅等则残留在环境中。
    (四)污水灌溉:1946年开始,道里区何家沟两岸农民用污水灌溉菜田,1956年合作化后,污水灌溉面积有所扩大,1958年大跃进中又进一步扩大了污水灌溉面积。群力和幸福两个生产大队的大部分菜田都使用何家沟的污水灌溉,五、六十年代对提高菜田产量作出了贡献。同时污水通过灌溉菜田,由于土壤的吸附和过滤作用,使水体的污染物质得到净化。但是由于何家沟污水浓度愈演愈烈,加之长期污染灌溉,镉、铅、锌、铜、砷、汞等都程度不同的污染了土壤和蔬菜,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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