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里区属和驻区的建筑企业,从1982年起逐渐实行企业改革,其主要内容是:
一是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理对企业的一切活动有决策权。对生产经营有指挥权,对基层干部有任免和调动权,坚持精兵简政,做到管理机构简、领导班子精、脱产人员少、工人队伍素质好。
二是实行经济责任制,从经理到工区、班组,层层签定以产值、利润、全优工程、安全、工期、质量等六项指标为内容的奖惩合同,对完成上述指标者奖,完不成者罚,通过责任 制,把职工的责权利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是在用人和分配上,砸烂"铁饭碗"大锅饭。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公司有权按计划录用工人,有权开除职工,工人有来去自由的权力。干部工资采取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岗位津贴三结合的效益工资制;工人工资实行全额浮动、计件工资和优质优价工资计酬办法,贯彻多劳多得的原则,亏损了按实物量递减工资;工段工资总额用完成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的15%左右控制。对职工中工作好、技术高、贡献大的可随时升级,对出工不出力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有权降级直至开除。对新调进的工人一律废除原工资、按工作岗位、劳动态度、技术水平重新定级。
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公司根据市建委的要求,按工程任务的需要,配齐技术员、核算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保证项项工作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同时,各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了财务、劳资、安全、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