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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公路运输是在民间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解放前,公路运输业主要为帝国主义侵略者所把持。解放后,政府逐年投资,不仅改变了公路状况,而且公路运输设施也得到了不断改善,促进了公路运输事业的大发展。到1985年末,全区国营和集体专业汽车队已发展到6个,有职工4 009人,各型货运汽车625台,年创产值1 528.8万元;区内各单位自有运输汽车2 434台;农村货运汽车344台。
区内客运,清末民初均以马车和人力车为主,民国初期出现了汽车和有轨电车。解放后,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逐渐取代了有轨电车、畜力车和人力车。1985年末,城区开辟了国营电汽车线路17条,郊区有公共汽车线路4条,总长约160公里。市郊5个乡(镇)和32个村屯通了公共汽车。
一、货运
(一)非机动车货运
1、畜力车
畜力车有马拉的大板车、地列车和四轮大件车。早期的马车均为木铁轮,1917年全市达四千辆以上。长途运输多为4至5匹或6至8匹马拉。在结冻期,每车载重一吨半至两吨货物,一日可行程60至80华里。1919年冬运期参加哈尔滨至长春间的货运马车已多至15万辆(台次),运送物资为30万吨。1923年8月15日,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哈尔滨分社成立,雇用干辆马车从事哈长(春)间的长途运输。1932年"哈长线马车运送繁忙季节,每P约八、九百辆"。1935年道里地区共有马车1.475辆。此后,木铁轮车逐步改为胶轮大车。解放初期,市区内个体营运的各种畜力车有1 200多台。1953年道里区成立运输营业所,对畜力车实行定点、统一调度,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的政策。1956年道里区建立12个马车初级社,按市统一编号为3、6、7、8、18、19、27、31、34、41马车运输合作社,共有333台马车入社。1957年又调整为17个初级社,按市统一编号为46-54,65-71马车合作社'有586台马车入社。两批入社的社员有1 300多人。1958年4月,将29个初级马车运输合作社组成先锋、友谊、光荣、进化、力联、建国、胜利等7个高级社。同年7月成立道里区运输公司后,改为马车队,其中6个大板马车队,1个元木车队。1959年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又将马车队合并成4个马车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各社根据运输市场变化的需要,卖马车、购汽车,到1 968年合并成1个汽车队,拥有解放牌汽车16台,"581"三轮汽车63台;1个马车队有社员400余人、200多台马车。1973年区将汽车、马车队交市二运公司后,马车逐渐被汽车代替。
在农村,马车是农业生产和运输的主要工具。民国和东北沦陷初期,农村马车不仅到市内搞副业运输,在冬季农闲期还从事长途运输。因是自产饲草、饲料,所以收费较低,敢与铁路运输相竞争。报载:于1925,1930年迫使中东铁路南部线在冬季两次降低火车运价。直到1935年3月,日苏在日本东京达成让渡中东铁路经营权利的协议之后,马车长途运输与铁路运输竞争的局面,才逐步结束。解放后,特别是农业合作化后,郊区贯彻市郊生产以菜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大量的蔬菜、鱼、肉、蛋奶供应城市,农用生产资料和城粪下乡,都需用大量的运输工具;农闲期马车还到市区搞副业运输。1963年道里区的4个农村人民公社142个生产队有马车840台(包括铁轮车15台)。1985年道里区5个乡镇有马车1 248台。
2、手推车、脚踏三轮车
手推车、脚踏三轮车多用于零星货物短途运输,载重0.5-1.5吨不等。1957年道里区建设科非机动车管理所先后组织建立了7个手推车运输服务社。1963年编成2个手推车合作社,有手推车886台。当时还有煤炭供应部门和部分企业的手推车200多台,个体运输户200多台,总计1 300台左右。在"大跃进"时期的技术革新活动中,手推车合作社的社员将手推车改造成货运三轮车300多台。原区客运三轮车社有三轮车100台也改为货运。70年代初两个手推车社共同集资40万元,组建汽车运输队。1973年3月移交市二运公司改称13场。80年代以来,社会上有部分青年自谋职业,用三轮车拉运水果、蔬菜等沿街叫卖,到1985年道里市区有三轮车400多台。
(二)机动车货运
1、汽车
道里区的汽车运输于1913年,中东铁路局在军官街设汽车厂,汽车主要用于铁路内部的货物运输。1923年,苏联第一运输公司在工厂街设分公司。1926年8月15日,日本人在地段街开办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哈尔滨支社。有汽车87台,经营哈尔滨至富锦、五常等长途客货运输。1932年至1933年5月,日商长途汽车部、丰泰号汽车部、日满商会、大同汽车公司分别在石头道街、田地街和地段街成立,有汽车161台,都经营汽车货运业务。1942年,哈尔滨自动车运送组合成立后,货运汽车全部纳入为日本侵略战争服务的轨道。解放初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破坏,苏联军队做为战利品在撤离时又运走了部分汽车,哈尔滨的货运汽车所剩无几。又多在私人手中,单位货运汽车数量极少。直到1956年汽车运输才逐渐发展起来。到1985年,全区拥有各种货运汽车3 453台(专业运输企业625台,驻区单位2 434台,农村单位和集体183台,城乡个体运输户211台),特种车201台。
2、拖拉机
自1963年,原滨江区属各农机站为农业生产配套。进口大型胶轮拖拉机88台。以后逐步增加并下放到各公社的生产大队。到1972年,道里区4个公社有大型拖拉机63台,国产手扶拖拉机9台。胶轮拖拉机既适于农田作业,配上拖车又可运输,很受农民欢迎。到1978年,道里区5个公社已拥有大型拖拉机155台,手扶拖拉机191台。以后因国产25马力小四轮拖拉机,更适合长途运输。手扶拖拉机被逐步淘汰。1985年,全区5个乡镇已拥有各种拖拉机1 035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8台,小四轮拖拉机778台,手扶拖拉机69台。拖拉机进城运送农产品和搞副业运输已基本上代替了马车运输。
(三)货运组织机构
1、国营运输
道里区国营运输单位有驻区市运输公司及其所属运输四场。
(1)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成立于1950年,原在道里区西十三道街,后迁友谊路,1975年迁尚志大街7号现址。这是全市唯一的国营运输企业,也是全省最大的公路运输企业,担负着全市各行各业生产、建设、生活物资和疏港,疏站货物、省内外公路集装箱的运输任务。公司下属6个车场(队)。其中运输四场是驻道里区唯一的国营运输企业。
(2)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汽车四场,坐落在城乡路80号,成立于1960年2月4日,称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汽车三队。1962年6月改为汽车修配厂,1966年7月恢复汽车三队,1968年改为松花江地区直属汽车队,后改称松花江地区运输公司哈尔滨货运队。1984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运输公司,称汽车四场。1985年末,拥有汽车93台,拖挂车78台,国营职工496人,集体职工228人,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车库和办公楼建筑面积10 524平方米,有家属楼两栋建筑面积12 839平方米。固定资产590.3万元,1985年货运收入289.6万元。
2、集体运输
(1)哈尔滨市第二运输公司,坐落在道里区红星街10号。成立于1973年2月,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市的集体专业运输车队。1974年改为大集体,1978年5月撤销各区分公司,将31个基层单位统一兼并到市二运公司直属,改为一、二、三、四、五、六和客运队,水上运输队和3个汽车修配厂等12个基层单位。1984年4月与市运输公司合并,改称哈尔滨市运输联合公司。1985年末,市运输联合公司解体,恢复市第二运输公司,下设13个场其中二场、七场、十三场均在道里区,分别是原区属汽车队,马车队,手推车及客运三轮车队。
(2)市二运公司二场,坐落在建国街137号,成立于1956年,系合作化时道里区29个初级马车合作社合并的基础上,在第66合作社的地址建立的汽车队,占地面积10 712平方米,建筑面积5 750平方米。1958年变高级社时,由集体改为地方国营。同年更名为马车社汽车队。隶属道里区运输公司。1962年,区运输公司撤销,汽车队归市属的区运输合作社领导,并改为集体。1969年下放由区装运公司领导,1973年2月上收归市二运公司改称汽车二队。1984年更名为市运输联合公司十七场,1985年恢复市二运公司二场,有职工959人,各种汽车105台,拖挂车32台,固定资产394万元,年货运收入390万元。
(3)市二运公司七场。坐落在乡正街44号,建于1956年,当时称马车社。1958年手推车一、二队和马车社合并。1967年试制67-1型汽车41台,67-2型汽车3台,1968年改称运输二队。1978年改称运输七队。职工增至793人,1984年更名为市二运公司七场。1985年末,该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 622平方米,职工1 544人,拥有各种汽车144台,拖挂车32台,固定资产400万元,年货运收入600万元。
(4)市二运十三场,建于1956年,场址安心街42号,占地面积3 134平方米,建筑面积4 572平方米。1958年为手推车社。1962年区运输公司解体,将道里区八、十、十一道街站点合并为第一手推车合作社;经纬、安固、安德街站点并为第二手推车合作社;福同街、新河街、达江街站点并为第三手推车合作社;十三道街站点改为三轮车合作社。1968年三个社合并更名为手推车二站。1969年归区交通局领导,更名为道里区手推车二社。1973年交市第二运输公司,1975年3月手推车二社和三轮车社合并,改称二运十三场,1980年更名为十三队,1984年5月更名为运输十三场。1985年场址迁共乐西头道街10号,职工468人,拥有大货车14台,小货车61台。固定资产106.4万元,年货运收入。107.8万元。
(5)哈尔滨市装卸公司道里分公司机械化车队。成立于70年代中期,队址河清街3l号,1985年;职工156人,拥有大货车39台,拖挂车10台,固定资产402.4万元,年货运收入112.8万元。
(6)道里区运输公司,坐落在西十五道街43号。成立于1959年,归道里区交通科领导,下属汽车队、马车队、装卸队、手推车队和车辆修配厂。1960年并入区交通局。1962年市成立运输联合社时,区运输公司解体。将所属之基层车队交由市直属的道里区运输联社领导。1975年3月,区交通科将社会上208台个体手推车组织起来,成立手推车服务站。随着社会的变革和需要,促使运输工具向机械化方向发展,手推车服务站用历年的积累资金,淘汰手推车,购买汽车。于1978年6月组建汽车队。1985年政为区运输公司,有职工158人,拥有汽车15台、拖挂车2台、手推车22台,固定资产40万元,年货运收入48.8万元。
3、个体运输
1979年以后,道里区的个体汽车运输有了较大发展。到1985年,农村乡(镇)个体运输专业户已发展到161户,城区个体运输专业户发展到50户,共有各种货运汽车211台,已成为区内一支重要的专业运输的补充力量。
4、厂矿运输
1953年以后,驻区单位自有货运汽车逐年增加。到1978年,全区有车单位已达到764个,拥有汽车1 352台。到1985年末,全区有车单位已发展到1 382个,拥有各种货运汽车2 434台。
二、客运
(一)非机动车客运
1、爬犁
爬犁,又称雪撬,是北方地区古代劳动人民利用自然条件,创造出来的一种冬季特有的运输工具。解放前,道里区每到冬季松花江封冻之后,马拉爬犁,还有人撑的爬犁,载人带货,来往于太阳岛和松花江南岸的中央大街至九站之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解放以后,由于交通条件和运输工具的进步,爬犁逐渐退出运输行列,转化为旅游娱乐活动工具。
2、人力车
人力车,又称黄包车,因从日本传入中国,也称"洋车"。车有两轮,类似自行车轮,能充气,由人拉,能乘坐1-2人。1917年1月13日,哈尔滨市政当局批准人力车认可证后,道里区出现了人力车。除本市商人开办人力车公司出租给穷人拉运外,沈阳、吉林等地的人力车,也不断地涌入哈尔滨从事营运。当时主要行驶在道里、道外和南岗火车站之间。市公议会规定“滨江县人力车到道里、车站通行,需交年捐5卢布。"1925年10月,全市人力车共有1 119台。东北沦陷后,日本人特别喜欢乘用,至1938年,全市发展到4 200多台。1945年8月以后,苏联红军进入哈尔滨,苏军对人拉人现象十分反感,见到人力车就命令坐车人下来拉着车夫走,使乘车人不敢雇用人力车。因此,人力车生意萧条以至全部被淘汰。
3、脚踏三轮车
三轮车类似自行车,后边为2个轮,中间加客座斗,可乘1-2人。因具有运行速度快,劳动强度小,收费低等优点很受欢迎,1934年全市有12台,到1938年2月发展到2 000多台。解放后,由于公共机动车的发展,人力三轮车逐步减少,到1956年合作化时期,全区有客运三轮车400台。以后逐年淘汰,有的改为货运车。
4、四轮马车和玻璃篷马车
四轮马车是清末民初道里地区客运的主要运输工具。这种车,前两轮小,后两轮大,车轮窄,并镶有胶皮块,客位镶有防雨起落篷由单马驾驶,车夫坐在前,能载1-3人。欧洲侨民喜欢乘用。1917年道里、道外两地共有四轮马车800余辆,到1935年全市发展到5 540辆。以后逐渐减少,1942年由于市内客运汽车因缺燃料和配件而锐减,伪哈尔滨交通株式会社制做了部分可乘4-6人带玻璃篷的四轮马车,从事客运。解放后,这两种车逐渐被淘汰。
5、斗马车
斗马车是两轮中间安装长方形斗子车,车轮窄,镶有胶皮块,由单马驾驶,能载4-6人,是民国初期出现的客运工具。1917年全市有400余辆。因为载客比四轮马车多,价格低廉,且可客货两用,很受人们欢迎。1933年全市有1 536辆;1938年发展到3 000余辆。解放后,市内机动车客运不断发展,斗马车逐步减少,1956年马车实行合作化时,道里区有100多台马车参加了合作社,改为货运马车。
(二)机动车客运
1、大汽车
市内大汽车客运始于1917年,俄商为津皆夫购汽车1台,载客20人,往来于道里、道外之间。1918年8月,中国商人付巨川开设安泰汽车公司,购容15人座汽车10台,行驶于道里、道外之间。1921年10月,白俄商人购车5台,开辟道里至马家沟线路。1922年6月,库比利斯基商会开辟道里一南岗铁路局~香坊和道里至付家店间客车营运线路。8月俄人伊万诺夫与中商维泰股份公司取得开办道里至马家沟、道里至南岗、哈尔滨车站至道外公共汽车的营业许可。1927年冬,道里商人王瀛洲组织股东50余名,集中资金20多万元,购汽车60多台,在道里新城大街开办利远长途汽车公司,有部分汽车由哈尔滨开往宾县及左近各地。并以王瀛洲为代表,在道里16道街创办哈尔滨公共汽车公司,组织各车户制定公约,分组循环在各区营运,共有汽车109台,月平均出车90台左右。当月,道里一马家沟一香坊间的公共汽车开始运行。1935年1月20日,成立伪市公署交通局,取代民国时期的大汽车公司,收买了中国商人经营情况较好的大汽车50台,统一经营全市公共电汽车业务。1938年6月,撤销伪市交通局,成立哈尔滨市交通株式会社,仍经营全市的公共电汽车业务。在道里区汽车线路有警察街至宣化街、警察街至南岗秋林、警察街至中央寺院(省博物馆)、新城大街至道外16道街、新城大街至正阳河河洛街、道外桃花巷至顾乡屯乡里街,计6条线路共长31公里,在道里区约17公里。1939年新辟顾乡乡里街至大赵家、透笼街至开拓训练所两条市郊客运线路,共长34公里。1942年,由于日本不断扩大侵略战争,石油紧缺,市交通株式会社将汽车改为燃木柈瓦斯或碳代燃车。致使公共汽车停了一部分路线,1945年11月公共汽车路线都停止运行。1946年1月,国民党接收哈尔滨后,接收汽车广、电车厂,每天只有3~5台汽车运行于道里十二道街至道外正阳(靖宇)16道街之间;有5台有轨电车运行在1线(警察街至文明街)和3线(靖宇16道街至哈尔滨火车站)。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市汽车厂,在全体职工努力下,在道里区先后有1、2、5线通车,经过多次投资购置汽车,开辟线路,到1985年末,道里区市内汽车客运线路共11条,区内里程31.4公里(不含重复里程)。设74个站点,有双体大客车134台,单体大客车77台投入运行。另有61个驻区单位的职工通勤大客车336台,其中有114通勤捎脚。
1985年,郊区客运线路4条,区内通车里程70余公里。设40个站点。每天有30台大客车投入运行。(附表)
2、有轨电车
解放后,经过职工努力,短时间内恢复了友谊路至马家沟有轨电车的运行,1947年3月恢复了人民银行至安和街的运行;1948年8月动工修建人民银行至滨江站有轨电车线,11月1日通车。从1958年起,有轨电车陆续被无轨电车所代替。1958年,尚志大街至安和街、1960年,友谊路至霁虹桥轨道线先后被拆除,仅剩田地街银行至道外一条轨道,共有有轨电车12台运行,计划1986年将全部拆除。
3、无轨电车
始建于1958年,全市集资400万元,开始拆除有轨电车线路,修建友谊路至省博物馆(后延长至香坊和动力区)的1线和新阳广场至和兴路(后延长至动力区)的2线无轨电车线路。到1985年,区内无轨电车线路增加到6条,区内里程9.4公里(不含重复里程)。设31个站点,每天有铰接通道式双轨无轨电车136台投入运行。(附表)
4、小汽车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国际卧车公司"在道里中国大街开办分公司,即出现小汽车在道里行驶。1916年道里俄洋行购置小汽车,在道里、道外马路修通后于翌年营业出租,成为新奇物。由于人多车少,行人争相租赁,车价每日3卢布。1926年小汽车渐多,各商行及私人所有小汽车除自用外,亦加入出租行列,车价与大汽车相同,速度快,乘坐舒适,大街小巷随处可去,因此发展较快,到1928年全市共有营业小汽车千余辆。东北沦陷时期逐年减少,特别是伪满末年,汽车配件和汽油实行统制。1940年在道里斜角胡同出现一家为汽车改装燃烧木碳瓦斯的工厂,有些小汽车改成烧木碳瓦斯车继续运行。新中国成立后,全市还有235台出租小汽车,其中外侨经营60台,不仅在市区运行,有的还通往郊区。1954年全市有小汽车162台,其中道里区63台。1956年合作化时个体车户组成小汽车合作社,后又组建市出租汽车公司,道里的小汽车都集中到道外南坎街统一营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道里地区又出现了一批全民、集体、个体出租小汽车,至1985年出租小汽车已达364台,其中全民2台,集体14台,个体348台,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三、运价
(一)货运运价
公路货运统一运价是从50年代开始的。1950年,东北公路总局颁发《汽、胶车运输成本计算标准》。同年4月,松江省规定货运公斤/公里东北币10元,汽车和马车同一运价。1954年,按甲、乙、丙、丁级路面实行新的运价。1956年,实行货物分等计价制即货物以5等品为基础运价,4等品加10%,3等品加20%,2等品加40%,l等品加60%。1966年取消按路面等级和货物等级计费制,统一运价率,每吨/公里基本运价O.2元,外加调车费 O.4元。1978年,在马车运价提高30%的同时,对三轮汽车运价提高了40%。即5公里运价,每吨公里由原价o.49元提到o.75元;10公里以上,由原来0.34元,提到0.54元。1982.年1月,对大型货运汽车出外执行任务,按全程收空驶费50%。1984年,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对货运汽车运价进行调整。运距26公里以上为长途运输。实行基本运价。25公里以下为短途运输,11公里至25公里,实行里程分段运价。同时,按运输货物分等分级,按等级加收运费。货物分为普通货物、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货物、贵重货物和鲜活货物。
(二)客运运价
1、爬犁运价。1944年,滨江省警务厅为松花江上的客运爬犁制定了统一运价。其中,炮队街和中央大街至江北临江街3角,至上坞4角,至极乐村8角,至道外头道街4角,至7道街5角。
2、马车运价。包括客运斗马车和四轮马车运价。1911年5月,哈尔滨市董事会规定。道里区江岸至秦家岗桥(今霁虹桥)内,乘车为25戈比(俄币单位),超过秦家岗至马家沟为40戈比。这是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对客运马车首次规定运价。1917年,董事会又按单、双马车和分区定价,一区内单马车收费2角5分,双马车收费5角;到两区的加倍。1933年自哈尔滨火车站至埠头区。马车赁金哈大洋5角;四轮马车比斗马车运价高。1939年客运马车(斗马车)平均收入1月份每天4元,露式四轮马车(即俄式四轮马车)为n元。解放后,1958年人民政府按里程制定了统一运价,斗马车按每小时包车0.5元计价,按里程为1一2;公里0.5元,每超1公里加收1分,5公里以上,每超1公里加收5分。
3、人力车运价。包括黄包车和脚踏三轮车。1922年11月24日《滨江时报》报道:"行署为主持地区治安起见,特前订车价重新规定,凡不超过道外地界。近者为大洋5分,远者为大洋1角,道里为1角5分,南岗为2角,业经布告周知云"。1934年哈尔滨火车站至埠头区人力车哈大洋5角。1957年人民政府规定,客运三轮车运价每公里2角。1962年,市交通局规定,三轮车每公里乘单人1角5分,乘2人3角。
4、出租小汽车运价。1917年小汽车每小时40卢布。1933年4人乘小汽车,由哈尔滨火车站包车到道里,10元至15元。1948年8月23日,市工商局统一了小汽车运价,规定,道里至道外1 000元(东北流通券),道里至马家沟和顾乡都是1 500元。1953年到1985年,出租车实行按里程收费,包车按小时收费。每公里收费O.40元至O.8元不等。' 5、公共大汽车运价。1920年由道里12道街东街口起,至四家子公园(道外20道街公园)共分6站。不分远近,每位大洋1毛。1932年,埠头区至正阳河,桃花巷至顾乡屯,每区间为哈大洋5分,最多为哈大洋2毛(4区)。1934年乘车券种类及价目分别为一区乘车券国币4分,二区乘车券国币8分。三区乘车券国币1角2分。四区乘车券国币1角5分。如按时间包用者,则每小时以内,定为国币4元。1小时以上,每超过30分钟,加收国币1元5角。但未满30分钟之零数,仍以30分钟计算。以后,又将每区间运价提为5分。到1942年又将区间回数票价提到1角。临时购票为2角。1948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统一票价。大汽车,尚志大街至道外16道街500元(东北流通券);景阳街至顾乡建国街1 200元;东北银行(田地街)至道外北7道街500元;道里13道街至新正阳河l 000元;桃花巷至抚顺市场600元。1955年,全国实行新人民币之后,每张普通汽车票折合人民币6分;回数券每张折合5分,以后一律按一区5分收费。直到1985年,市人民政府决定,每区段提到1角。
6、公共电车运价。有轨电车从1927年10月10日通车以来,实行按区段收费。每区段每人收费大洋5分。到伪满初期仍沿用。到1940年提价为伪国币7分;1942年涨到1角;1944年,将电车收费调到1张券国币两角。解放后,有轨电车恢复正常营运后,一区票,东北流通券4 000元,二区票6 000元。1955年,使用新人民币后,普通票价一区为人民币5分。1958年无轨电车运行后,仍执行此价。1985年,电汽车价格调整后,每区票价提到1角。
四、装卸、托运包装、汽车修理
(一)装卸
装卸,也称搬运,旧社会还称"脚行","杠力"。不仅包括各种运输方式的装卸,还包括婚事中的抬轿,丧事中抬棺材等工作。
道里区的装卸队伍,是从清末开始的。1896年,沙俄攫取修建东清铁路特权后,大批俄船为运输筑路器材,在道里松花江码头,雇用装卸工时起,装卸队伍便逐渐形成了。到1903年,全市约有干人左右。其中,部分人利用对社会情况熟,联系面广的特点,各占地盘,掌握与控制一定数量的装卸工人,诸如"叫行头","脚夫头""杠力头"的封建把头,产生了封建把持制度。1923年,日本国际运输会社在道里地段街设哈尔滨支店,开始经营“人夫供应”业务。到1934年,日本人在道里区开办的六合商会。鹫野商会,泰和洋行等都经营"人夫供应"业务,参与了装卸市场竞争。1942年,日伪当局成立了哈尔滨把头会。使国际运输会社哈尔滨支店,垄断了整个装卸市场。
1、专业装卸
解放初期,为使广大装卸工人摆脱封建把持制度的剥削,开展生产建设,党领导工人成立了工会组织。1947年5月,原道里、新阳两区干余名工人,成立苦力工人联合会,后改称搬运工会,开展集体包工,以消减旧包工与把头对苦力工人的额外剥削。1950年6月,经工人代表会议建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道里区中国五道街37号成立了市搬运公司,着手组织全市的装卸,运输行业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并在道里十三道街和建国街设两个办事处。1951年4月,市政府和市总工会根据政务院《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组织全市95%的搬运工参加装卸工会、70%的马车工人参加马车工会,计一万四千余名搬运工人参加了工会组织,开展对封建把持制度的斗争,提高了搬运工人的阶级觉悟,加强了基层建设。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社会上装卸任务不断增加。道里区政府民政科、劳动科,先后组织复员军人、军烈属、救济户和社会无职业人员成立了两个装卸队:1985年,道里区成立装卸运输公司。两个装卸队移交区装卸运输公司。之后,市装运公司将装卸工人,大部分移交给各行业单位,其中也下放给区装卸公司一部分;区装运公司一分为二,成立区装卸公司(后改为装卸队)和区运输公司。1961年4月,市装卸公司成立,区又将装卸队交给市装卸公司领导,改称道里装卸分公司。1968年市又交给区领导,称道里装卸公司,下设装卸一、二、三队,每个队有职工400余人。一队设在515货场,二队设在建国街,三队设在河润街。1972年末,市装卸公司上收装卸队,又成立了道里装卸分公司至今。1985年,道里装卸分公司有职工1 700余人(其中退休职工600余人)。有28个作业队。1个机械吊装队,1个汽车运输队,年收入326万元。
80年代以来,有些街道办事处先后办了一些小型装卸队。如通江装卸队、安和装卸队、城乡装卸队、正阳装卸队等。其装卸工人不固定,有活干,无活散。
2、社会装卸
道里地区社会装卸力量很雄厚,凡有货运汽车的单位,都有自己的装卸工人:凡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单位,都有装卸队。特别是顾乡粮库、哈尔滨制粉厂、哈尔滨拖拉机厂、正阳河木材加工厂、道里木材公司、煤炭第五供应站、哈尔滨车辆工厂、龙江木器厂、省商业储运公司等单位,早在50年代就有自己的装卸队,现在大部分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有些单位在80年代初期,为安排待业青年,成立了装卸队,主要是承担本单位的装卸任务。近几年来,有铁路专用线的单位,对社会开放以后,也承担了部分装卸任务。如省商储公司、煤炭第五供应站、道里木材公司、省轻工局仓库等单位的装卸队,都承担了一定数量的社会装卸任务。全区各单位装卸工人,约有7 000人左右。
(二)转运包装
转运包装是现代化运输发展的必要环节,是综合利用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联合运输的中介服务部门。
哈尔滨的转运行业是民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先是从铁路和水路运输开始的,逐步发展到公路运输中。最早经营货物转运的是设在道里区工厂街和地段街的苏联运输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和日本国际运输会社哈尔滨支店。后来,日本商人在道里水道街26号开设的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哈尔滨出张所,经营包装转运业务。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市的货物转运经营同运输业一样,都被国际运输会社哈尔滨支店垄断。
解放后,哈尔滨又发展了一些小型私营转运行或代理店。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实行公私合营,成立了市托运公司。在道里中央大街设托运营业所,在市儿童医院东侧又建立与之相配套的集体所有制包装队。1961年4月托运公司与装卸公司合并。1968年,市.将道里装卸分公司和托运营业所及包装队移交道里区领导。1972年末,市上收装卸、包装以后又恢复了托运经营。1985年道里地区除了托运营业所、包装队外,还有新发展起来的二运十三场和经纬办事处等办的托运包装队,还有三个托运包装个体户。
(三)汽车修理
哈尔滨的汽车修理行业,早在民国时期开始,多为外国商人经营,规模小,设备简陋。道里区内早期的汽车修理行业有炮队街153号的毕肯果夫汽车制造厂和在透笼街、兆麟街拐角处俄国人开办的汽车修理厂。1934年9月30日,日本人在警察街开设同合自动工业汽车修理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1942年3月30日,与满洲自动车工厂合并。是当时哈尔滨市主要的汽车修配厂。中国人办的汽车修理厂,都是手工业作坊式的小型工厂。伪满后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升级,造成汽车配件短缺,石油供应紧张,汽车运输业箫条,部分小型修理厂停业或转产他业。
解放后,随着汽车运输的发展,区内开设了一些小型汽车修理作坊。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组成集体所有制的松江汽车修配厂、建新汽车修配厂。1963年,当时的滨江区在工农大街组建了集体所有制的滨江汽车修配厂。到1985年上述三家修配厂共有职工561人,资金153万元,是道里区内汽车修理行业的骨干企业。80年代以来,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汽车不断增加。汽车修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到1985年,道里区共有汽车修理厂(部)166家。有资金1 343.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个,有职工612人,有资金365.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98家,有职工2 682人,有资金958万元;个体经营的65家,从业人员160人,有资金20万元。这些汽车修理厂(部),对全区汽车的修理维护做出了贡献。但是,个别汽车修理厂设备简陋,技术状况差,经营思想不端正,需要整顿和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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