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商业 物资》
 
 
商业综述
 
 
【生猪屠宰检疫销售管理】
 
 
    1998年,国务院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修改稿),市商委设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处。全市依法开展生猪屠宰检疫销售整顿工作。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中,市商委把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列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市政府生猪屠宰检疫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生猪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统一各部门的认识。1998年5月27日,市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市长曹广亮担任生猪屠宰检疫销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6月2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生猪屠宰检疫销售整顿工作动员大会,整顿工作在7区、12县(市)全面展开。整顿期间,对原来确定的26个生猪屠宰场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分类排队,对不符合布局、条件很差的屠宰场当场予以取缔。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大众食品集团和正阳楼两个市级生猪屠宰场基本实现机械化、工厂化、现代化屠宰,日屠宰能力都达到2 000头以上,全市培训生猪屠宰监督管理执法人员77人,打击取缔私屠滥宰20余户次,没收私屠滥宰的生猪70余头,查处注水牛、羊肉1 000余公斤,有效地净化了生肉市场。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对生猪屠宰检疫销售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基本实现一个县城只设一个生猪屠宰场,一个乡(镇)只设一个生猪屠宰场的目标。(孙述伟  尚志强)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