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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店是以经营蔬菜为主的小型集体所有制商店,下设7个营业部、组,经营400多个品种,营业面积210平方米,有职工66人。
该店在改革承包前,由于管理混乱,长期吃大锅饭,经营萧条,是一个在亏损边缘徘徊多年的企业。1984年实行改革、承包以来,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认真抓好以蔬菜为重点的副食品经营,甩掉了多年的落后帽子。1985年被评为省商业系统文明单位,哈尔滨市文明单位,市、区商业部门先进企业,南岗区先进标兵单位。
该店1986年销售253.3万元,比1985年增长54%,比1984年的销售额增长2.5倍;实现利润7.7万元,比1985年增长148%,比1984年增长40多倍,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该店在夏菜供应中,打破了传统的摆地摊卖菜方法,坚持柜台出售,坚持挑选整理、净菜出售。1986年蔬菜销售120万元,比1985年增长77%,荣获全市"文明卖菜优质服务"称号。在黑龙江省城市蔬菜供应工作会议和在南京召开的全国质量管理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
该店在哈尔滨市"正商风,创一流"文明服务竞赛中,以"八有"和开展"五项"活动而获得优胜单位称号。"八有"是:有领导小组,有竞赛方案,有宣传形式,有顾客评议台。有物价监督岗,有学习园地,有监督检查制度,有奖惩评议记录。"五项"活动是:为顾客送温暖活动,文明服务研讨活动,形象化教育活动,走访居民群众活动,组与组竞赛活动。
(韩传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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