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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百货商店一直沿用由商店集中管理使用资金、统负盈亏的做法,管理死,浪费大。在深化商店改革过程中,实行了分级分权管理,划小核算单位,由一级核算变为两级核算,全商店划为15个独立核算的商场。如各自在银行单独建户,环节过多,手续复杂,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特别是资金分散,银行存款余额将会增大,各商场之间的余缺无法调剂,解决不了各商场资金使用上的时间差、数量差的问题。每个商场银行存款最低额按10万元计算,全店银行存款将高达150万元,就会相应增加银行贷款150万元,每月也将多支付存贷利息差额近8 000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市工商银行分行营业部的帮助下,于1987年初建立了"店内银行"。商店统一在国家银行建户,店内的15个商场在"店内银行"建户,实行存贷分户,所发生的信贷结算业务,全部由"店内银行"办理。各商场所需资金超过定额贷款指标时,均需向"店内银行"办理临时贷款,由"店内银行"审核后进行核贷。"店内银行"对各商场的贷款,按"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办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占用资金低于定额按月息6.6‰计息,实际占用低于定额部分,视同银行存款,给予存款利息;超定额临时贷款,按月息9.9‰计息,逾期贷款加罚月息的3‰。对不合理资金占用过多,完不成周转指标的,停止发临时贷款,并按比例扣减奖金,把奖金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
该店建立"店内银行"一年多来,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1987年商品销售额为17 1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8%;实现利润为1 222.3万元,较上年增长18.8%;流动资金周转8.28次,较上年加快 O.89次;上缴利税为l 427.7万元,较上年增长17.3%;有问题商品比重下降了6.38%;节约利息支出13.5万元;商品资金占用较上年减少了140万元。(陆学仁 唐俭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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