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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由哈尔滨市化工原料公司发起,与武汉、广州、南京、济南、无锡、沈阳、青岛、重庆、西安等城市的化工站、公司,建立了10城市化工贸易联合体,市化工原料公司任首届理事长单位和常任秘书长单位。后来,大连、杭州、石家庄、昆明、兰州、长沙等城市的化工站、公司也陆续参加了该联合体,成员单位发展到16家,仍沿用10城市化工贸易联合体名称。
为进一步发挥10城市化工贸易联合体的集团优势,1987年成立了10城市化工联合公司。该公司具有法人地位,是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跨地区的经济实体。地址设在武汉市。该公司的任务:一是开拓国内化工商品资源;二是组织联合体内开展联购分销、分购联销业务;三是推动化工商品的进出口贸易。经营形式以批发为主,自营购销,联营联销,经销展销,代购代销,委托加工,调剂交流,咨询服务。公司实行税前按股分利(每股1万元),注册资金200万元,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愿投资,按年分利,除30%留给企业作为发展基金外,其余70%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陈家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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