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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商业企业改革.本着兴利除弊的原则,重点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强化约束机制,遏制短期行为。针对承包经营后受利益机制驱动引发的短期行为问题,市商委下发了《关于强化企业约束机制的意见》。主要内容:一是提出标准,促使企业自我约束;二是完善承包合同,强制约束;三是加强监督,保证约束办法的落实;四是企业主管部门对承包经营者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调整奖罚政策,解决分配矛盾。针对承包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不同规模企业没有拉开档次、行业之间苦乐不均、奖金来源不足等问题,在充分考虑企业规模、贡献大小、行业特点、奖金来源等因素的情况下,制定了分行业分档次比例计奖法,明确了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商办工业3个不同行业9个贡献等级的奖金分配档次,并规定承包经营者年收入(包括工资、津贴、各单项奖等全部收入)只能高于本企业职工年人均收入的1~3倍。但当年最多按高于本企业职工年人均收入的一倍兑现,超过部分留作承包风险补充金,待合同期满后视合同完成情况退还或抵补。
实行风险抵押,调动全员参与。鉴于过去承包企业只负盈不负亏,风险机制不健全的状况,市商委制定了《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风险抵押承包的试行办法》,建立全方位风险机制。规定承包经营者交纳风险抵押金,中层干部交纳风险参与金、职工交纳经营参与金,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到1989年末,市属承包企业交纳"三金"达300万元,其中承包经营者交纳38.7万元。1989年市属盈利企业实现利润11 615万元,上缴利润5 491万元,企业留利4 799万元,职工年人均收入1 720元,分别比承包前的1987年增长33%、38%、80.6%和17.8%。
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机制。一方面完善经理(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经理(厂长)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中心作用,一方面强化党组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中发[1989]9号文件精神,适时地调整了企业党政领导班子的职能,进一步突出了经理(厂长)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强化了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考核、教育措施,建立起了以企业党组织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体制,健全了政工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工干部队伍。
(马玉岗 屈 寰 耿国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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