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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0.1(总第21期)  
  类别:方志论坛  
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述评
梁滨久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省地方志研究所)
     
    史志学界对章学诚的修志活动与方志学理论建树,进行了很多研究,但对他的方志评论注意得不够。本文拟对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略作评述,以期引起进一步的研究。
    章学诚与修志有不解之缘,综其一生有关方志的活动,有三个方面:一是修志,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曾立志来实现其史学理想,说:"丈夫生不为史臣,亦当从名公巨卿,执笔充书记,而因得论列当世,以文章见用于时。如纂修志乘,亦其中之一事也。"他一生主修或参修的志书有十几种。其中较著名的有《和州志》、《永清县志》、《毫州志》和《湖北通志》。二是评志,对自古至当世的志书专门地或附带地进行评论,著名的有"书七志后"。三是论志,在修志的基础上和评论志书的同时,进行方志学的理论研究,写出了《修志十议》、《方志立三书议》等重要文章。
    在上述三方面的活动中,修志是章学诚的主要的和基本的活动。在修志活动中,章学诚得以积累起丰富的实际经验,这为他开展方志评论和进行方志学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行方志学理论研究,是章学诚对修志实际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理论升华。而评论志书,则是章学诚从修志实际经验跨入方志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阶梯和辅助活动。正是在评论志书的活动中,锤炼了他的方志学理论,或是为其理论提供说明的例证。可以说,方志评论是章学诚方志学理论形成的重要环节和一个方面,而有些观点就是在评论志书的过程中提出来或加以重申的。比如,在评论康海《武功志》的时候,章学诚提出了人物立志要"严名分"、"褒贬并施"以及修志要遵守"史家法度"等观点。
    章学诚的方志评论,基本上有两种形式:一是对某一部志书进行的专文评论,如对《吴郡志》等七部志书的评论;二是在论述某一问题时联系到对古今志书的评论。如在《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中论及《汝南先贤》等传、《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及元明一统志等。这两种评论方式,前者是系统的、专门的,后者是附带的、零散的。我们研究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主要是就前一种方式而言。
    归纳章学诚的整个方志评论活动,可以看出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他把对某邵方志的评论纳入到方志发展史观的总体评价中去衡量。章学诚对方志发展史有一个总的评价,这就是"今不如昔","一代不如一代",他以此总体评价来指导对方志个体的评论。他对周代的国别史特别推重,认为那是方志为史的正宗本源,昭示后代的典范则例。而可惜自此之后,"方志久失其传",古人之义例风范已难得求见。汉代一些志书,如《汝南先贤》、《关东风俗》等传,章学诚认为,"固已偏而不备,且流传亦非其本书矣。"到了宋代,"当时图经纂类名目未盛",志书"史氏家法犹存"尚可称善。明代,从州县志书来说,"由于当时草创之初,虽义例不甚整齐,文辞尚贵真实,剪裁多自己出",也还可以。而到了近代,章学诚就认为荒秽不堪,弊端丛生,所以抨击特甚。他说:"近日为州县志者,或胥吏案牍,荒秽失裁,或景物题咏,浮华无实;而求其名义所归,政教所重,则茫然不知其所指焉。"之所以出现此类情况,是由于"令长徒务空名,作者又鲜学识,上不过图注勤事考成,下不过苟资馆谷禄利。甚而邑绅因之以启奔竞,文士得之以舞曲笔;主宾各挟成见,同局或起抵牾"。章学诚愤愤地说,象如此修志,"虽不为亦可也"。    
    由于有对方志发展史有一个总体的评价,所以把个别志书放到这个历史长河中去分析衡量,容易看得深切,有历史感。但也存在一个弊端,即考虑各志的实际情况不够,容易先形成一个成见,然后去套所评论的志书。章学诚对明清以来的志书,斥之为"地理专书"、"应酬文墨"、"纂类家言"等,而于粪堆之中能否啄出珍珠,则考虑不周,因而缺乏全面的噼证的分析。而志书的编写是否是"今不如昔","一代不如一代",也还值得研究。从方志发展史来说,从不定型到定型,从体例的逐步完善,从内容的逐步丰满,从编写方法的逐步改进,都是不能支持章学诚的方志史观的。
    二是,他以史书为标尺来衡量志书优劣。章学诚对史书推崇备至,认为方志无论从体例、章法到文辞,都应该效法《史》、《汉》成例,他评论方志也是看其是否符合"史裁"、"史例"、"史法"、"史意"等,符合者为上乘佳品,不符合者为荒秽之书。比如,他批评明清以来的州县志书"鲜卓然独断,裁定史例,可重法式者",强调"今日尤当一破夙习,以还正史体裁者也";批评《武功志》,"荒秽特甚",认为原因是"不知史家法度,文章体裁",批评《朝邑志》"不知史家正例求之"。他对一统志的评价标准也是看其本质上是"图经",而不是"史载"。由于《史记》、《汉书》以来的"正史"已经形成了五体互相配合的比较严密的体例结构及内容表达方式,所以,强调用"史例"、"史法"修志,对规范体例,包纳多方内容,形成严谨著述,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一切法史,容易忽略志书自身编写的特殊性。
    三是,他评论志书过于偏重在体例文辞上,对内容注意得不够。比如,他批评《吴郡志》"冒吴郡之旧称(吴郡自宋政和三年后称平江府),冠全志而不知其谬也";杂志"所载,皆有门类可归,惜范氏析例之不精也";"官名地号之称谓非法,人氏名号之信笔乱填,盖宋人诗话家风"批评《姑苏志》:"表一曰郡邑沿革,以府县为郡邑,其谬不待言矣。表以州国郡军府路为目,但有统都州郡而无县邑,无论体例不当,即其自标郡邑名目,岂不相矛盾耶?且职官有知县,而沿革无县名,不识知县等官何所附耶?……至于今守令表,则今乃指时制而言也,仍以守令称明之知府知县,名实之谬,又不待言矣。"对《滦志》,章学诚批评其标题"亦甚庸妄",理由是"滦乃水名,州亦以水得名耳,今去州,字而称《滦志》,则阅题签者,题为《滦水志》矣";他还指出《滦志》中用第一人称的"我"字不当等缺点。他批评《武功志》、《朝邑志》、《石首县志》等,也大都是在分类不当,标名不妥,用词不准、以及"纪事之文,杂入诗赋藻饰之绮语"等力面,而对内容,除指出《武功志》不该如此"高简",指出《灵寿县志》"其书大率简略,而田赋独详,可谓知其所重矣"以外,很少论及内容方面的优劣。这就给人以斤斤于细枝末节之感。当然,章学诚指出志书体例文辞上的疏陋之处,也是对的,有益于志书编写者提高编写质量。但既然不是临场评审志稿,而是对前人的志书进行评论,以总结修志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那就应从大处着眼,从思想观点、内容及总体格局上进行全面评价,而不应过于在体例文辞上下功夫。
    章学诚在方志评论中过于注重体例文辞,与他的方志学体系以探求方志义例为主也有一定关系。但是,归根结底,与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趋向没落与停滞有关。既然,社会生活提供不出蓬勃生机的新材料,要一个封建史学家在志书的思想内容上开拓新的格局,显然是不可能的。对此,我们是不能苛求章学诚的。
    上述对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的分析,可以看出精华与糟粕杂陈。我们之所以提出来加以研究,是为了批判地吸取其有益于我们开展新志评论的东西。比如,他把对方志个体的评价放到方志史的大视野中来看待,不说这种方志史观有无谬误,单就从宏观着眼来把握微观的方法,就是可取的。我们对新志的评论也应有一个总体的评价,不管各部志书有何种缺点与不足,但一般来说,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的新方志,其社会主义的性质是不应怀疑的。
    再如,章学诚对方志的评价有一把尺子,这就是以史书为标尺。我们自然不应去仿效,但在要有一个总尺度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我们衡量一部志书是否合格,可以定出若干标准,如观点正确,内容翔实,体例完备,文风朴实,地方特点突出等等,但还需要一根总的标尺,这就是看是否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一个地方的在断限范围内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基本面貌。如果一个地方的基本面貌反映清楚了,如胡乔木同志所说,地方志提历供了"一种有系统的资料",也就达到了编修的目的。
    还有,章学诚过份拘泥于体例文辞,固然不好,但如果不是从方志学理论研究的角度去评论志书,而是评议和审查志稿,那么,象章学诚那样一丝不苟地严肃对待体例文辞方面的问题,也是非常需要的。
    所以,我们要批判地继承章学诚方志评论活动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以把我们的新方志评论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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