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史志(期刊)
刊次:2011.增刊(总第58期)
类别:
领导讲话
在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五周年暨哈尔滨市地方志业务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宋洪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隆重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五周年。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和"创业创新、全民成才"的要求,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三个单位基于自身的实践感受作了很好的典型发言,认识深刻、体会真切,他们所讲的都是经过自身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相信一定会产生普遍的借鉴作用。
五年前,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国家级行政法规,首次以法规形式界定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内容和质量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的法定职责,为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随后的五年里,《条例》的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出来。它为地方志的实际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指针。也促使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工作者更新观念,改变思维定势,完善工作方法,科学探索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修志工作者,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保障,适时的重点强化工作的主要方面和主要措施,全市地方志工作发生了长足的变化:
(一)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贯彻《条例》,不懈营造依法修志的工作氛围,借势推进工作。《条例》颁布当年,市政府即召开了以"贯彻《条例》,推动修志工作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全市修志工作会议。普及依法修志的理念,提出我市贯彻《条例》的具体工作要求,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市志办及时深入承编单位,通过检查贯彻《条例》情况,敦促一些承编单位解决长期影响工作开展的认识、队伍、经费等难题。许多承编单位也通过不同形式贯彻《条例》,加强对修志工作的支持,优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全市修志工作的环境和氛围有了明显改观。
2007年纪念《条例》颁布一周年,主管修志工作的市领导发表专题纪念文章,重申依法修志的理念和工作要求,对全市修志工作产生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2008年我市纪念《条例》颁布两周年的活动更加注重实效:市政府下发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市工作现状和即将到来的定稿出版阶段的工作特点,提出了前瞻性的工作要求;下发《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启动了对于当前和长远都具有战略意义的地情资料年度化工作。
2009年纪念《条例》颁布三周年,市委常委会又确定把修志工作纳入全市专项目标管理,实施两年后所取得的成效有力证明了这一决定的及时和有效。
今年纪念《条例》颁布五周年,我们用向各个承编单位领导同志致信的方式,感谢各兄弟部门对全市修志工作的支持和所做的努力,也借机宣传条例,期待和争取各部门继续关注和支持本单位的修志工作。今天的会议也是纪念《条例》颁布五周年活动的组成部分。
(二)完善制度规范,初步建立起地方志工作质量保障体系。用制度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是《条例》的要求,也是当前工作的迫切需要。五年中,市志办先后制定、修订和完善了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并按照"三审一验收"的程序,建立审稿制度、完善审稿档案、规范审稿程序、明确审稿要求、落实审稿责任,确保编纂工作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工作环节,都有基本可遵循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形成了一整套比较规范完整的质量保障机制。
(三)强化编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实现进度加快和质量提升。五年中,我们坚持科学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和分类指导的基本工作方法,确定分梯次推进的工作步骤,针对不同情况,努力做到精心指导、不留死角、保证质量、有序推进。绝大多数承编单位自觉完善工作措施,严细工作程序,进度加快,质量提高。截止到今年六月份,市本级志书有两卷进入出版阶段,区、县(市)志书已有六部出版,标志我市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进入出版发行阶段。
(四)努力寻求突破,启动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多年实践证明,地方志工作要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五年里,为了启动和加快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我们着重抓了"三项突破"。
一是把建设方志馆作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必要的物质基础突破口。我市被批准为全国第二轮续志工作试点单位后,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我们启动了申请建立方志馆的工作。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先后对建馆工作及选址方向作了批示,主管副市长亲自现场办公,帮助我们解决工作难题,现在哈尔滨方志馆正在筹备布展。有了方志馆,各级地方志机构才可能真正成为"地情信息资源储藏、研究和开发利用三个中心",才可能使地方志工作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关注民生。
二是把地情信息资料年度化作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突破口。资料是修志工作的最基础性条件,为了解决收集资料难的问题,改变搜集历史资料的同时忽视对现实资料的搜集积累的恶性循环状态,市政府出台《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经过市志办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已经呈现出健康稳步发展的态势,85%以上的单位已经形成了年度资料。
三是把建立地方志工作质量保障体系作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制度建设突破口。《条例》为确保地方志编纂质量,在地方志编纂原则、参与人员、资料来源与质量审查验收、地方志书出版批准等方面做出一系列的规定。为了使《条例》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在实际工作中有操作性,为使各级领导和参编人员及时、全面了解市志编纂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以利续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志书质量,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同时,我们把与市志编纂直接相关的各级政府颁发的行政规章、工作要求、专业规范辑录成册,以方便相关单位和人员工作中遵循和参照。
(五)自觉构建修志为用的科学理念,着力实现地方志工作全方位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的新设想。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条例》的规定,实现修志与用志并重的战略转移,我们在重点抓好修志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地方志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
一是制定《哈尔滨地情丛书编辑出版规划》,确定地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任务和载体,并陆续编纂出版了几部地情书,社会给予很好的评价。近期正准备付印的一部地情书,出版部门非常欣赏,主动表示和我们合作出版。
二是创新和完善《哈尔滨市情活页》、《哈尔滨史志》、地情台历等服务社会便捷、承载和传递信息迅达、地方特色鲜明的服务形式,一改人们对地方志工作远离现实、节奏缓慢、内容陈旧的固有认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地情网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地情网对修志工作和服务社会的质量,我们对地情网进行了再次改版,重点加大了互动栏目、图片栏目、趣味性栏目和实用性栏目比例。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又对网站硬件进行升级改造,以便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用不断提升修志队伍的综合素养来保证修志工作的优质高效。五年中,全市修志工作者以崇高的使命感,淡泊名利、敬业爱岗、存真求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形成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能够胜任地方志工作的专业队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方志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我们在用提高人的质量来保证工作质量方面的措施:
一是采取同大学建立代培关系,建立培训基地,委托宁波大学为我们举办了三期专业培训班,有近130位同志接受了培训。
二是以会代训,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给大家提供了解全国和全市修志工作的最新动态,最新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三是引导干部由组织指导型向研究指导型转变,开展专题化地情研究,逐步锻炼干部的学术能力,为修志人员最终成为城市相关领域的专门型人才做好必要的积累和准备。这是我们提高干部队伍素养措施中的重中之重。
去年全国地方志系统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市地方志办公室被中指组办公室授予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巴彦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艳彦被中指组办公室授予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形式上我们是一个集体一位个人受到表彰,实际是受表彰的部门和同志代表全市修志同行在接受这个荣誉,这份荣誉应该属于全市修志工作者共有。
五年来,全市地方志工作之所以有丰硕的收获,我们深切的感受这主要得益于《条例》颁布后逐渐形成的社会环境;得益于市委和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得益于我们的工作思路吻合了形势的发展趋势;得益于全市广大修志工作者辛勤努力的工作。这些优势和好的经验、作风,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珍惜,更好自觉的利用和发扬。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又不能不客观的正视我们面对的全部工作现实,上述《条例》颁布后我们全市修志工作的积极变化是相对于其前客观情况比较的结果,如果就实际工作的基本需要而言,仍有许多影响和制约修志工作有序开展的消极因素需要克服和消除。
一是依法修志所必需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条例》赋予各级政府修志工作的法律责任缺乏正确认识;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地方志工作表面重视,实际忽视,对地方志工作的办理随意性较大;《条例》确定的法定责任和市政府有关我市地方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这些地方或部门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在这些地区和单位也不能完全得到执行。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这些地方和部门修志队伍的长久建设和修志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全市修志工作进展极不平衡,保证第二轮志书编纂进度和质量难度极大。按目前的进度预测,全部完成第二轮市、区、县(市)两级志书编写任务还可能需要几年时间。志稿质量距离成书要求和"出精品、创佳志"的目标差距也很大。由于一些单位和部门缺少必要的内部督促、检查和把关,志稿修改数次,历时数年,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针对这些单位的特殊情况,为了有效发挥市志办的指导作用,随时掌控工作进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志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但收效甚微。有些部门甚至对市志办的检查、指导置之不理,百般搪塞,这些单位修志工作进度滞后、质量粗糙等问题已经影响到全市修志工作整体同步推进。
三是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还缺少必要的广泛认知和部门行政力的推动。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当前应主要体现在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的完整和社会认知;地方志书的编纂过程和质量的规定达到规范化和科学化;以资料搜集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工作常态化。这些是着眼地方志工作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保证。特别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是应该首要做好的工作。资料年度化工作迄今已开展两年多时间,但仍有一些单位不能按照质量和时限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如不能及时扎实推进,下一轮续志工作就又要重蹈前两轮修志工作在资料搜集方面的覆辙,这将是我们这一代人对历史的一次失职,我们自己也错过了一个创造历史的机会。
四是修志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修志队伍不稳定、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经费问题仍然是制约地方志工作发展的突出瓶颈。从全市来看,大多数区、县(市)及市志承编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保证了地方志工作的经费需要。但受领导重视程度、地方(部门)财力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费情况差异较大,经费短缺的矛盾在一定范围内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方至今尚未将地方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拨付随意性较大;有些地方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预算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地方志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聘任费不能及时发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
《条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法规,既是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它的实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地方志工作者,依法修志,依法管理,着力改变新的历史条件下不适应、不符合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地方志科学发展以及广大修志工作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执法和用法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未来几年,我们要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全市地方志工作履行职责的根本,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的发展战略,以贯彻落实《条例》依法治志为根本保障,以全面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能为主题,以进一步提高志书编纂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地情"储存、研究、展示咨询"三个中心、系统开发利用地情信息资源为创新方向,超越自我,努力进取,扎扎实实的奋力争取全市地方志工作有新的发展。今后几年我们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改进和创新宣传贯彻《条例》的方式,进一步创造依法治志的社会环境。
一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该树立执法用法观念,从根本上实现自身工作由单纯依靠政策和行政要求推动修志向依法修志转变,从依赖传统习惯作法向按法规程序办事转变,从只靠说服、引导推动工作向依法监督、依法指导转变。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贯彻《条例》的途径和手段。从实际需要出发,从讲究实际效果着眼,探索切切实实能推动修志工作的办法来宣传条例,贯彻条例,不搞花架子,不做无效工。
三是强化《条例》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是贯彻条例的最好方法之一。凡是有指导职能的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应该建立针对指导对象的监督检查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的分类指导随时检查和消除本系统、本地区贯彻条例的盲区,善于运用法规推动工作。
四是及时总结实施《条例》的经验,着手哈尔滨市地方志工作立法的调研,择机启动关于制定《条例》的地方实施细则的论证。五年来实施《条例》的实践提示我们,应该积极开展执法探索,多方积累经验,主动求得市立法机关及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支持,尽快制定我市的《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条例》中原则性的规定,形成一系列操作性更强的配套规章,有效杜绝地方志工作领域中的违法行为,用逐步完善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来保障《条例》更有效的贯彻实施。
(二)科学制定未来几年的中长期工作规划,明晰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使全市地方志工作站到更高的起点和理性的科学平台上。
一是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应自觉的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各自的地方志工作实践,清晰摸准本部门、本地区当前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脉象,总结正面的做法,找准不足的表现和原因,明确未来工作的基本发展趋势,为科学制定全市地方志事业十二五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二是哈尔滨市地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我市未来五年工作的基本遵循,关系重大。做好这篇大文章,需要我们认真的学习、把握好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真正脚踏十一五的工作基础,前瞻未来五年的工作预期。这次会议将市志办起草的我市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讨论稿发给大家,就是想充分听取各承编单位的意见,使之更臻于完善,以保证最终形成的规划既符合现实基础又能科学的规划和指导未来。
(三)继续以全面落实"一纳入、五到位"为保障,把提高两级志书编纂质量落到实处。
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依法支持和保障地方志工作的开展。认真落实国家"一纳入、五到位"的工作要求。市志办继续争取协调区、县(市)地方志机构的规格和隶属关系适应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应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切实保证修志队伍的数量需求、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和年龄梯次搭配;确保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保证正常开展工作所需;加强各级地方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二是质量是地方志书的生命,也是政府主持编纂的地方志书应有的权威性的保证和体现。要从工作全过程来保证质量。市志办和区县志办要加强和完善业务指导工作,更有效的发挥业务指导职能。特别是市志办要根据当前全市志书编纂进入验收出版阶段的实际,进一步总结和改进抽审工作,保证真正的提前介入各个修改环节,及时的发现问题,主动帮助承编单位妥善解决。要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志稿中存在的问题几次修改都不能根治的情况。
三是各承编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民族文化的传承负责!保证承编的志稿资料准确,内容全面完整,记述科学。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适合自身的、科学的编纂和审核机制,切实做好内部志稿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一验收"的成稿程序,特别是在修改阶段,认真对待和细致研究、消化落实市志办的工作建议,确保修改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传世之作具有足可传世的质量。
(四)科学谋划地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志书编纂和地情信息开发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两大主要职能,也是地方志工作的两个轮子,一个也不能偏废。特别是地情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更是地方志服务现实的重要途径,是宣传自我、争取全社会认同和支持的主要手段。未来几年全市各级修志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打造地情资源开发的新天地。
一是尽快启动地情丛书选题库建设,提高丛书选题的可选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改变现实选题的随机性和等米下锅的情况。
二是搞好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积极争取理顺《哈尔滨年鉴》承编和管理的归属,加强对区、县(市)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的指导,在现全市已有十一个区、县启动综合年鉴编纂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区、县开展年鉴编辑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志书与年鉴编纂工作相结合机制,使志鉴编纂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互为促进。
三是研究论证寻求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网络运营商合作的可能性和方式,让我们现有的大量的地情信息资源活起来。如有可能,选取现实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热点方面,针对各种需要,定期发布有借鉴性、宣传性和知识性的地情信息。
四是与时俱进的改进和丰富《市情活页》、地情台历、《哈尔滨史志》等形式设计和内容收录,使这些工作园地和手段更加洋溢时代气息、地方特色和富有科技含量,为不同层次的受众喜欢和接受。
(五)推进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一定建有完整的、科学的、可量化、可复制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程序。未来几年,我们应不懈的夯实这样几方面的基础:
一是确保资料年度化工作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不断的提高资料编排质量和拓展、丰富内容。市志办正着手筹划建立地情年度资料数据库,这个数据库最终建成并投入运行时,将是各个部门及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对全市信息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历史性贡献。一个特大城市能在次年的中期就将前一年的社会综合信息完整的提供给全社会共享,这对于这个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和地域文化建设都将是巨大的贡献。
二是网馆建设。市志办应该广泛吸收各类网站的长处,不断优化哈尔滨地情网的技术设计,不间断的增大信息容量,提高门类和栏目设计的科学性和检索的便捷,争取打造成一流的地情宣传品牌。同时加快哈尔滨方志馆的筹备节奏,包括日常管理机制的建设和相关业务的正式启动。及早的面向社会开放,发挥三个中心和地情展示作用。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修志机构,应主动的在各自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专业网站建立相关的网页、栏目或链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系统的推介地情和行情,及时发布各自相关的地情研究成果。
三是逐步建立形式规范、内容专业、学科丰富的队伍培训机制。在宁波大学培训基地现有的地方志业务培训基础上,陆续拓展、增设相关学科的专业培训,用以开阔大家的学科视野,拓宽知识面。哈尔滨方志馆建成后作为培训园地,定期开展系列化专业讲座,用以提高队伍培训的精深程度并逐步向专业资格培训过渡。
四是紧密联系工作需要和地方志工作发展预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应用理论研究方面,重点针对全市志书编纂梯次推进到不同阶段的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方法和编纂规律的研究,丰富我们的指导方法和全市修志队伍对志书编纂要求的深层次了解,为提高工作指导和编纂质量提供更厚重的专业技能基础。随着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的收尾和地情信息开发利用工作的深入,基础理论研究将同时成为研究的重点。
五是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作为学术团体所特有的借助社会力量、学术力量的作用和理论研究平台的功能,论证和建立学术委员、学术顾问和课题自选等制度,吸引和诚邀方方面面专门家参与,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多领域、多层次的研究局面。当前应重点开展对已出版的二轮志书的评析和实践总结,及时汲取先行出版的志书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指导后续志书出版和编纂工作更加精进。时机成熟时及时建立年鉴分会、地情研究分会等专业分会,引导日常研究日趋专业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学术品位和对现实的服务作用。
同志们,随着社会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全社会对地方志事业有了更广泛的认知,从事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自觉的责任,地方志工作的成果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城市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诸多方面,地方志工作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使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修志工作者有了更广阔的展示舞台,让我们抓住机遇,一起努力,创造和迎接地方志工作未来更有意义和价值的五年。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