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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埠"之始
     
    "埠"是商埠的简称,现在叫口岸。商埠是与外国通商之地,亦称通商口岸。有自行开放者,有按条约开放者。哈尔滨为什么能称"埠"呢?当年,哈尔滨虽地处内陆,然据中东路之要冲,西以满洲里为对俄陆路贸易之门户,东以绥芬河为联络海参崴海上至欧洲之贸易门户,南有长春、大连二线可达关内各地。此外,水运可达三姓(现依兰)、黑河等地,仅道外江边即设有码头7个,真是"滨水之地,商贾泊船之处,可谓四通八达之区",自然成为东北北部物产集散之总汇。
    于是在1905年12月22日,即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日在北京签订了《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计正约3条,附约12条。附约规定,中国政府按照日俄和约笫5、6款允让日本之一概行允诺。并规定日俄撤军后,从速将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长春、吉林府、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齐齐哈尔、海拉尔、瑗珲、满洲里各地开为商埠。
    根据这个条约规定,哈尔滨经过一年的筹备工作,于1907年1月12日,设立了哈尔滨商埠公司,委杜学瀛为总办,杨梦龄为帮办。并于当月25日启用关防。自开埠以后,哈尔滨的进出口贸易日益昌盛,被世界称为特产物的黄豆、豆饼、豆油直接销往英、美、法、德、日、俄、意、丹、朝、印、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并一度被视为国际贸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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