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风物 >> 哈尔滨之最  
 
最早的进步文艺社
     
    1928年7月,吉林省立第六中学(校址在道里地段街)王岫石、高鸣千、张俊丰、张逢汉、张德洛等爱好文学的学生,在语文教师楚图南(中共党员)的指导下,组成了"灿星文艺社"。这是哈尔滨最早的进步文艺社,其宗旨是交流写作心得,研究中外进步文学作品。灿星社成立后,由社员自行筹集经费,又创办了《灿星》文艺月刊。发表一些进步文学作品。编辑工作由社员高鸣千、王岫石、张逢汉担任。《灿星》发刊不久,即被《国际协报》副刊编辑赵惜梦选中,列为《国际协报》副刊之一,改月刊、为周刊。《灿星》最初的稿件来源主要是吉林六中师生,自改为《国际协报》副刊后,扩大到哈市各个学校,成为当时教育界喜爱的文艺刊物。
    楚图南对《灿星》非常关心,他以笔名介青发表了许多作品。如散文诗《塞北春风》,杂文《三本书皮》、《赠给这里的青年》、《吊屈原》,诗歌《铁的龙》和独幕歌剧《地狱的母亲》等。    
    灿星文艺社还和鲁迅有过联系,当时张逢汉翻译了莱托夫一首诗《幸福的追求》,发表在《灿星》上。同时鲁迅在上海办的刊物《莽原》上也发表了孙用翻译的同一首诗,但两人的译意有所不同。为此,张逢汉写信请教于鲁迅先生。鲁迅很认真地核对了两首诗,及时给张逢汉复信,认为张逢汉翻译的较为准确,而孙用是用世界语翻译的不够准确。这封信后来被收入《鲁迅全集》的《集外集》中。
    灿星文艺社的社员,相继毕业,有的考入大学,但他们仍继续进行文学研究和创作活动,并利用课余时间担任《灿星》周刊;的编辑工作。有些人由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终生成为作家和报刊编辑。
    《灿星》一直出刊到1931年初。1930年冬,楚图南在吉林被捕,搜出《灿星》多册。当局认为《灿星》是进行赤化宣传的刊物,后来被勒令停刊。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