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邮政局在1986年6月1日恢复邮政储蓄业务之后,于同年10月6日就开始办理邮政储蓄异地存取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储户,成为黑龙江省邮电系统最先开办异地存取业务的邮政局。
1986年6月1日,哈尔滨市邮政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恢复了停办33年之久的邮政储蓄业务。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传统的储蓄种类已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邮政部门为顺应新形势的需要,于1986年10月6日开始,创办了邮政储蓄活期异地存取业务。这种储蓄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方便了公出、旅游、探亲、采购、经商的储户,他(她)们可以任意在哈尔滨市邮政局开储蓄户头存入现金(数额不限),然后在全国各个开办异地存取业务的邮政局,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取款。邮政局接收储户后,在正常情况下,只需30分钟时间,便可将储户的存储手续,通过电传机传送到全国各地相关邮政局,储户可以立即取款或分期取款。储户利用邮政储蓄异地存取业务,不仅省时、方便,而且完全消除了某些"腰缠万贯"长途旅行带来的种种不便,得到了绝对安全。由于这种邮政储蓄具备省时、方便、快速、安全等特点,异地存取业务发展十分迅速,以1986年12月份与1988年12月份比较,哈尔滨市利用异地存取业务的储户由200户增加到1001户,增加4倍,原储余额由24.8万元增加到278.7万元,增加10.2倍,两年翻了3番多。邮政储蓄异地存取业务正处在方兴未艾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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