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锋,女,1951年7月28日出生于河北省献县,1970年毕业于哈尔滨市第33中学校,1971年被分配到道里区浴池业做服务员工作。从1973年连续当选为历届市劳动模范,1974年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
曹锋是一位革命事业心强烈、政治热情饱满的人,她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有一股坚韧不拔的精神,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是在已经当了劳模,已经入了党,并且被提拔为江洪旅社主任的情况下,由于需要一名女修脚师,她就毅然决然服从组织安排,不受各种闲言秽语的干扰,冲破修脚工作低贱论的陈腐观念,1977年5月23日,拜修脚技师王绍勤为师,正式签订师徒合同,学习修脚技术。
经过刻苦锻炼,曹锋那白嫩纤细的手指,象钢钳一样有力,握刀牢实,能把常用的修脚刀具——片刀、轻刀、条刀、勾刀、抢刀、刮刀等,样样运用自如。腕子灵活,可以准确地掌握修、挖、起、片、撕、分、刮等8种修脚技法,得到了王绍勤几十年修脚经验的真传。对于脚垫、核疔、猴类、脚胆、脚气.骨刺、趾甲、其它等8类几十种脚病都能医治。第一个女修脚师曹锋的出现,轰动了哈尔滨。
1979年她被选为中共哈尔滨市第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以后又连选为第七届候补委员。一个修脚工人,成为市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这在全市党史和行业史上是空前的。1979年曹锋又被选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省劳动模范。
1979年9月,哈尔滨第一所新建的大型浴池——龙江浴池开业。曹锋一批一批地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男女老少脚病患者。曹锋的服务作风,一贯是文明公道,热情温和。在曹锋的修脚刀下,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时代女修脚师的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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