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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外事机构
     
    哈尔滨最早的外事机构是哈尔滨交涉署。1913年5月,中华民国外交部颁布《外交部特派各省交涉员职务规则》,北京政府鉴于当时哈尔滨中东铁路对俄交涉事务繁多,驻哈尔滨的外国领事馆多的特殊情况决定:除了吉林省会所在地设吉林省交涉署,在哈尔滨也设立交涉署。1913年9月4日,宋春鳌被任命为第一任哈尔滨交涉员。外交部特派吉林哈尔滨交涉署历时19年,(该机构从1929年1月改为"外交部驻特派员办事处")前后有10人任该职。
    1918年5月,当时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俄人霍尔瓦特与原俄国将领普列什阔夫等人,在哈尔滨组织"救国会"(又称"远东义勇团")。对于这种无视中国主权,不经中国政府同意擅自在中国境内成立组织的做法,哈尔滨交涉署交涉员李家鳌除向北京政府报告外,于5月29月正式照会霍尔瓦特,谴责他们在哈尔滨成立组织是"淆乱视听"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强烈抗议,并饬令该组织迅速解散,或移出中国。由于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霍尔瓦特组织的机构被迫解散,霍尔瓦特本人也于当年7月9日离开哈尔滨。
    1923年新上任不久的哈尔滨交涉员蔡运升,因松花江航运与俄方交涉未获结果,遂决定断绝同俄航的联运。他在发表的声明中指出:松花江为中国内河,外国船只均无航行权力。中东铁路的船进出松花江原为运输筑路材料,今铁路既经修成,理应收束,因此中东铁路船只禁止再沿松花江航行。哈尔滨交涉署又致函东省铁路路警处,严禁俄轮在松花江航行。保护了中国国家主权。
    1932年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哈尔滨,外交部特派员办事处工作遂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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