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太平区哈同公路10.5公里荒山脚下的哈尔滨市社会福利院,是最早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该院1958年9月正式成立,原名哈尔滨市残老院。当时收养老残人员370余名。1966年10月更名为老残教养院。1981年2月改名为社会福利院。收养对象:残老、精神病人、痴呆,残疾儿童等,贯彻以养为主,养、治、管、教相结合的方针,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
从1978年至1985年7年间新建了1栋700平方米的寝室,对其它房舍进行维修改造。先后改火墙为暖气;改板铺、火炕为单人床,室内铺设水磨石地面,房屋全部粉刷一新。植树1万多株,并修建了花围墙、喷泉和花池。购置了洗衣机、彩色电视、大客车及货车。使院容院貌得到很大改观。
社会福利院有耕地10余垧,并养鸡养猪。生产的蔬菜、肉、蛋主要是供给收养人员们自己食用,以改善他们的生活。通过生产劳动,使他们充实了生活内容,提高身体素质,同时也增加了经济效益。
社会福利院建院30多年来,从一个救济性质的事业单位发展成为综合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现有职3298名,收养各类工作对象340余名。该院的工作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上的关怀与支持。198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省市电台到院采访、录相,宣传报道了残儿们在院的生活状况,省、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的领导多次到院为残儿、弃婴赠送食品、玩具、文娱用品,逢年过节给收养人员包饺子。党和政府以及各界的关怀,极大地鼓舞了福利院职工们的工作热情,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收养人员的精神面貌大有改观。近两年来,在改革中坚持"两个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起抓,由单纯管理型逐步向经营服务型转变,由封闭式逐步向开放式转变。1985年被评为省、市民政系统的"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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