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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部落设置(节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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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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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为了确立治安,使民匪分离,必须赋予良民以自卫能力,使匪贼不能涂炭和寄生于良民。满洲僻地之农民,大部分是二、三家或五、六家的小部落,散居在偏僻地区与山野间,形成了与匪共居的状态。即使较为接近于铁路与城镇的平原地区,也存在着没有集体防卫力量和统制力量的几十户不统一的零散现象。在这样情况下,他们不但得不到现代国民的生活与文明的教育,而且也为匪团提供了自由活动的余地。为了除掉这种不利,就要建设集团部落。虽然在建设过程中会有不可避免的困难,如经费、居民的不便等,但在确立治安、发展产业上却有极大的贡献,这是铁的事实。居民看到其实际利益后,已有积极自发地去建设集团部落的现象。从这个事实来看,更加证明了其效果。为了今后在建设集团部落时,尽量减少其不利,使其效果大些,故特汇集与整理此材料,以做实行上之参考。
二、建设集团部落的时期
秋季期间进行建设,最好在九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
春季期间的建设,四月上旬至六月上旬为好。
按以上时间进行建设是适当的。但因所有的住民都缺乏远大的眼光,尤其有许多人不愿抛弃已经住惯的故宅而不乐于搬到新部落中去。如果依照个人的要求,那就永远不能实现。因此,认为必要时,将不管如何,必须坚决地进行;但须避免妨害播种时期。
三、一个部落的户数及其面积
(1)户数:以八十户至一百户最适当(收容人员四○○至五○○),为此,将附近的散在房屋须完全造成无人区。这样在警备和管制上都能有利。如六、七十户以下的部落,则自卫力量不够充足;若在二百户以上的部落,于统制上也有困难。
(2)面积:从已建设的部落来看,按下列的标准最合适。收容100户,长宽200M;收容200户,长宽300M。
四、建设部落的位置及建设次序
(1)建设位置
1.匪贼时常出没或者是物资供应地点等警备要线;
2.经济资源丰富的地点;
3.易于警戒及自卫的地点;
4.易于供水,且比较干燥的地点。
(2)建设次序
建设部落的次序:首先在部落外围把铁丝网、土墙、水沟等建设起来。先建立对外防御设备,使部落的住民安心之后,再在内里建设其家屋,兹举一例如下:
1、铁丝网、土墙及炮台等设备;2、建设共同建筑物(部落办公室自卫团室)及临时房子;3、建筑家屋;4、水井设备及其他附属建筑物。
五、经费
集团部落之各种工程,是以部落住民的义务劳动来进行的,除主要防护设备及材料费外,其他经费一律不付。
六、警备要领
为防共匪在建设开始时的破坏,故要在日满军讨伐共匪的同时进行建设,同时在建设中须特别警备,使部落住民能安定;特别在匪徒严重的地主,需要在日军掩护下进行建设。在集团部落完全建成后,多数入屯者安下家后,即依保甲法组织自卫团,使他们担当警备,此外根据必要再布置治安队或者以满军的一部分来加强警备;如匪情特别险恶时,可叫皇军驻屯。并且要完成完备的交通和通信设备,以便在发现匪情时,能及时求得满军的迅速救援。
在本年四月宁安县开始建设部落时,曾遭到匪贼的严重破坏,因此目前在当地担当掩护的兵力大致如下:
集团部落地点 军别 兵力
嘎斯沟 治安队 一个连
大唐头沟 满军 一个连
二贼沟 满军 一个排
前蛤蟆河子 满军 一个排
团山子 满军 一个排
横道河子 满军 一个排
西荒地 日军 一个分队
小朱家屯 治安队 一个排
太平桥 满军 一个连
阿堡河子 日军 一个分队
光古屯 日军 一个分队
马连河 日军、治安队 一个分队、一个连
金坑 日军 一个分队
石头河 满军 一个连
尖山子 满军 一个排
湾湾口 满军 一个排
南湖头 满军 一个连
房身沟 满军 一个排
八、结论
总而言之,在建设集团部落时,首先要熟悉匪情及地形与经济资源,并要十分注意住屋的要求而选定其位置,以及根据耕地面积的广狭决定其户数。另外,要根据汇集建设资材的难易,来决定部落建设经费的开支。应在军官宪警指导下,昼依靠部落住民的自发性来进行建设,特别在治安不良的地区,作为警备据点而建设集团部落时,需要在皇军直接掩护下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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