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签订后,1896年9月8日,中俄正式签订《中东铁路合同》,其中规定:"凡勘定该铁路方向之事,应由中国政府所派总办酌派委员,同该公司之营造司暨铁路所经之地方官和衷办理"。
1897年1月,中东铁路公司给中国驻德公使许景澄送来一份"所拟路图",基本上确定了铁路走向,大致是:"西自粗鲁戛图过河入界,经呼伦贝尔之北,溯海拉尔河,过兴安岭,顺雅尔河上游至齐齐哈尔,过嫩江至呼兰城,顺松花江西岸直至阿拉楚喀北,过江经察巴拉河源及(蚂蜒)即爪林河,顺米占河至宁古塔北之萨尔胡城,过胡尔哈界过岭经穆棱河、绥芬河二源间”出界。
但不久,俄方又欲将铁路路线南移,大致是"原线至呼伦贝尔,改向东南,沿依奔河、乌奴尔河(即依奔河之北一支),过岭沿绰尔河上游(原线沿雅尔河)渡河,经蒙古扎赉特旗地,渡陀嗽河,沿嫩江西岸,经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地(旗界尚未确考),渡松花江,至伯都纳(今扶余县),沿松花江北岸,至宁古塔(原线过萨尔胡城),至瑚布图河,渡河出界"。
驻俄公使许景澄鉴于新线所经吉林、扶余地区人烟稠密,村镇棋布,铁路用地难以划拨;另外,新线“需经行蒙古境内,为两国原订凭件未载,亦有窒碍”。所以,他断然拒绝了俄国将路线南移的要求。
黑龙江将军恩泽,也于1997年6月9日电告总理衙门,表示路线南移,对中俄两国均无利益:
"查中俄会建铁路,本意所在原为厚民生而资利用。理必就现有城池地方经过,庶货物辏集,搭客众多,地方因之兴旺,买卖藉以增益,固不嫌路之曲折也。今俄人欲改初议路线,拟走蒙古草原,直至伯都纳。虽路平坦,究之一片荒土,人烟绝少,毫无生意;意将齐齐哈尔省城撇在一边,诸事不便,两国均无利益。且将来开办之日,所派弁兵,难以照料。至呼兰地方,为江省精华所萃,尤为轨道所应经,愚意仍请照前议之路建修。”
但清政府没有认真考虑驻外大臣许景澄和边疆大臣恩泽的意见,就做出决定。6月21日,总理衙门电饬吉林、黑龙江两将军,同意了俄国人关于改变路线的要求。在中东铁路建设局的统筹安排下,各勘测地段段长,经过必要的准备之后,带领全体勘测和保卫人员开始前往工作地点。总工程师尤格维奇在医官博列季科、总参谋部大尉索科弗宁和翻译刘镜人(中国驻英三等翻译官、六品衔)等陪同下,沿中东铁路预定经过地区自东而西,又自西而东,跋山涉水,历时5个月之久,对新、旧两线在已经勘测的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的实地踏查。
中东铁路的勘测工作是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进行的。东北地区夏季炎热多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冬季严寒,朔风凛冽,大雪漫天,加上可供参考的地形、地质资料,甚至连简单的地图都非常缺乏。所有这些,都妨碍了勘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尤格维奇经过实地考察,发现伯都纳地势低洼,土地潮湿,而且经常遇到水患,既不利于铁路的兴修,又不便于近代化都市的建设。松花江虽然流经伯都纳,然而由于当地水浅,航道狭窄,较大的船只无法通过。所有这些不利条件,冲淡了俄人对伯都纳以及整个新线的兴趣。
1898年3月,中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俄国一举获得了建筑和经理中东铁路南满支线的特权。这样一来,把铁路干线向南移动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只需在丁字形路线上确定一个交叉点即可了。所以,中东铁路总的走向直到这时才最后确定下来。同时也规划了将来中东铁路行政中心的地点。早在1 897年冬季,俄国施德洛夫斯基工程师为勘察北部路线,初来哈尔滨地方,曾在道里区沿江高地上的大榆树上升起了勘测宿营的旗帜,大概了解了这一带的地势。1898年4月24日,以施德洛夫斯基为首的特别考察队再次来到哈尔滨地方,结果选上了位于松花江与其支流阿什河之间的三角地带,即今哈尔滨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