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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关于发展邮电通信的指示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国家、地方、社会的积极性,采取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对哈尔滨市邮政通信的发展和建设,给予优惠政策。
1.支持哈尔滨邮政通信枢纽建设。通过免征建设征地费、免收建设配套费、减免邮政营业税等措施,承担邮政枢纽土建投资额的1/3。
2.把邮政局、所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凡是新开发区、统一改造小区的邮政局、所建设,均由市里统一规划,统一投资建设,交邮政局使用。1987年首批确定的由市统一建设的邮政局、所有;埃德蒙顿路邮政支局、集良小区邮政支局和新发小区邮政支局。总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
3.落实国家确定的"以邮养邮"的原则,支持邮政部门的合理收费。市物价局于1987年11月先后批复市邮政局,同意"交寄邮件业务单式收费标准"和"收取邮政超标准特殊服务费标准"。(李士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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