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是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七年中,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抗美援朝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保卫了人民革命的胜利果实。1956年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交;胜利的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53年至1955年县委、县政府,狠抓了互助合作运动,全县普遍建立了高级社,全县共有高级社239个,参加农户6921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9.1% 。还总结了十一区吴家大队办高级社"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经验。受到毛主席的赞许,并规定为全国办高级社的方针。
从1957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初步的物质基础,同时"左"的思想路线也使党的事业受到一定的挫折。
从1961年开始,我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至1965年,工农业生产已经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1、双城县人民政府
(1)组织沿革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双城县政府改称双城县人民政府○11,仍隶属松江省人民政府。从1949年10月至1954年2月这段期间,县长职数为正副二职,先后有三位同志任县长,两位同志任副县长。随着各方面工作发展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数次调整,至1954年2月陆续设有:秘书室、劳动科、爱卫办、民政科、银行、财政科、公安局、税务局、企业公司、扫盲办、人事科、统计科、供销联社、粮食科、农业科、卫生科、工商科、邮电局○12、文教科。
双城县政府组织机构隶属关系示意表(1949·9~1966·4)(表一)(见第九表)
(2)县长 副县长(见第十表)
(3)直属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
①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见第十一表)
②区政府及其领导人(见第十二表)
③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见第十三表)
2、双城县人民委员会
(1)组织沿革
1955年3月召开了双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将双城人民政府改称双城县人民委员会○13,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长周茂之,副县长那兴亚、关振山。副县长那兴亚于1955年3月调走,刘鹏飞于1955年10月任副县长。县长周茂之于l 9 5 6年7月调走,由刘鹏飞接任县长;刘有安于1956年5月任副县长,陈德贤于1956年7月任副县长1956年10召开了双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委员。县长刘鹏飞,副县长关振山、刘有安、陈德贤。1958年4月召开了双城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鹏飞同志为县长,赵德明、关振山、陈德贤为副县长。县长刘鹏飞任职到1960年3月调走,由蒋怀秋同志接任县长;副县长赵德明任职到1958年8月,陈德贤任职到1959年4月。张文峰、苏凤阁于1960年2月任副县长,关廷襄、关中芳于1960年3月任副县长、孙伯祥于1960年4月任副县长。1960年12月召开了双城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县长蒋怀秋,副县长关振山、张文峰、苏凤阁、孙伯祥、关中芳、关廷襄。副县长关中芳任职到1961年11月,陈德贤于1961年9月任副县长,到1962年7月去职,副县长关廷襄、孙伯祥于1962年9月去职,副县长张文峰任职到1963年1月。赵恩喜于1962年9月任副县长,王世民于1962年10月任副县长。1963年3月召开了双城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蒋怀秋为县长,赵恩喜、王世民为副县长。张文峰于1964年4月任副县长,潘京宝于1964年6 月任副县长。县长蒋怀秋于1965年12月去职,由韩世财接任县长。副县长关振山、赵恩喜于1965年12月去职。1966年4月召开双城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结果是:县长韩世财,副县长潘京宝、王世民、张文峰、赵淑清。县人民委员会隶属的上级领导机关是:1954年8月至1958年8月隶属黑龙江省政府管辖;1958年8月至1960年5月隶属松花江(绥化)专员公署管辖;1960年5月至1965年8月隶属哈尔滨市人委管辖;1965年8月以后划归松花江专员公署管辖。
县人民委员会从建立起到"文化大革命",历经十多年,这期间县、区(乡、社)领导人都有很大变化,工作机构、各区(乡、社)行政区划进行了数次调整,名称也有变化。
1956年3月县人委决定将区村制改为乡村制,全县共设1镇35个乡○14,1958年8月合并为1镇l 6个乡○15。1958年来全县各乡镇普遍成立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乡、社并存○16;1961年5月取消乡的建制,在1镇16个乡的基础上,全县共划分为21个人民公社○17。
双城县政府组织机构隶属关系示意表(1949·10~1966·4)(表二)(见第十四表)
(2)县长、副县长(见第十五表)
(3)直属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
①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见第十六表)
②区政府(乡、公社)及其领导人
1954年3月至1956年2月全县共设16个区。1955年8月由数字区改为地名区。(见第十七表)
1956年3月至1958年7月全县设1镇,35个乡。(见第十八表)
1958年8月合并为17个乡镇(公社) (见第十九表)
1961年5月全县共设21个公社(见第二十表)
企事业单位及领导人(见第二十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