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娼妓业是随着修筑中东铁路而发展起来的。1903年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哈尔滨成为当时的国际大都市,娼妓业十分兴旺。曾有白俄妓院、日本妓院、朝鲜妓院和中国人妓院。妓院之多,妓女之众,是相当惊人的,极盛时期约有妓女7000余人。1931年"9.18"后,部分妓女逃往关内,妓女人数减至4000多人。伪康德4、5年时,日伪统治者为扩大其侵略势力,扩建牡丹江、齐齐哈尔、北安等地和开采矿山、林场,又从哈市招走1000多名妓女。
1945年"8.15"日本投降,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后,立即发出解散妓院的布告,一些妓女逃往外地,大部分潜散在市内变为暗娼,由过去牢笼式的"公开营业",转为自由式的隐蔽卖淫。1946年1月,国民党接收大员到哈后,娼妓业又逐渐复苏。
1946年"4.28"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后,人民政府建立初期,即决定对妓院和妓女进行改造工作。因妓女数量大,又多为暗娼,人民政府刚刚建立,又处于解放战争时期,尚无力全面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而采取了"寓禁于限"的方针,加强管理教育、严格限制其人员发展和不法行为,创造条件逐步教育改造与安置转业。主要措施是:
一、调查登记。1946年9月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出(治取字26号)调查妓女训令,布置各公安分局调查妓馆、妓女情况。1947年10月实行妓女登记工作,共登记妓女924名,其中15-20岁的175名,占18%;21-30岁的500名,占53%;31-40岁的206名,占23%;41-56岁的43名,占6%。其中50%染有吸毒嗜好;解放前当妓女的占78%。
二、成立"哈市妓女自救会"。在调查登记之后,将已登记的妓女暂时安置在艳春里89名、长春里95名、富春里60名、春安里109名、春芳里73名、怀春里32名,第一分会140名、第二分会188名。扭转了其分散隐蔽进行卖淫不易管理教育的情况。1948年1月18日,成立了"哈市妓女自救会",由区工作队和公安分局派人担当领导。自救会除在妓女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自救金,筹备开工厂、建医院,为将来转业安置妓女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外,对妓女和嫖客加强了很多限制措施。公安机关按照"麻烦嫖客"的策略,加强了对嫖客的检查,每当华灯初上之时,负责巡逻的执法队和公安人员在开设妓院的区域进行检查、盘问,并到妓院中核对嫖客身份,发现军政人员嫖娼由执法队处理。由于嫖客怕"噶光",涉足者渐少。
三、取缔妓女。1949年4月,哈市民政局同东北金矿局协商,将"年龄在40岁以下,没有吸毒嗜好,没有直系亲属和没有原配丈夫的妓女移送到金矿参加劳动生产,并同矿工自愿结婚。"4月21日,民政局、公安局、公安总队和北傅家区政府等单位,组织500余人参加移送工作。市公安局长黄华青、民政局长周维斌负责指挥。当晚8时,将718人集中起来,次日凌晨3时,将354人移送佳木斯兴山矿区、149人移送牡丹江八面通金矿,共503人。其余215人,多系年老患病的,其中百余人遣送回家,无家可归需要教养的77人送游民教育院参加劳动,改造思想。送矿山的妓女因移送时间仓促,方法简单.同矿工草率结婚,出现一些问题,后经批准又陆续回哈市约200人,作了妥善安置。
妓女获得解放后,大多数有了正当职业,从事社会劳动,变成自食其力的公民。妓女穆玲深有感触地说:"当妓女最痛苦,最受气。政府让我们去生产,我很高兴,这回才算到了出头的日子。"道外元宝巷居民委员会17名干部就有4人是妓女出身,由于经教育改造,有的工作积极肯干,被选为优秀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