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史志(期刊)  
 
     
  刊次:2006.2(总第32期)  
  类别:续志工作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区、县(市)志编写工作
-- 赵景新在哈尔滨市区、县(市)修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赵景新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
     
同志们:
    刚才市志办区、县(市)指导处处长葛文庆同志对我市2005年区、县(市)修志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对2006年区、县(市)修志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一会儿,市志办贺颖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借此机会,我想就当前我市区、县(市)修志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我市区、县(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起步较早,至今已有七八年时间,在我市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组织发动、建立机构、培训队伍、制定篇目、搜集资料、试写志稿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市有修志任务的18个区、县(市),除有3个区、县(市)修志机构尚未健全、工作迟滞外,绝大多数区、县(市)都认真落实了"一纳入、五到位",保证了修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区、县(市)志办共有专兼职修志人员110余人。篇目制定工作基本完成,搜集积累资料1.6亿字,撰写志稿1400余万字,占总文字量的63%。按原断限,阿城市率先完成了初稿,呼兰区、南岗区、道外区也基本完成初稿。为今后我市区、县(市)修志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区、县(市)修志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我市区、县(市)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编纂进度迟缓。按照市政府与各区、县(市)签字的责任状要求,按原断限应于2005年6月全面完成区、县(市)志编纂任务。下限调整后,市政府决定将责任状的完成时限顺延两年,应在2007年6月全面完成区、县(市)志编纂任务。现在多数区、县(市)按原断限的初稿也没有完成,后续5年资料的搜集、整理、补充任务还很繁重,个别县(市)还处在搜集资料阶段。省里要求全省三级志书要于今年底完成初稿,今年的工作压力是非常大的。
    二是志稿质量不高。从已完成的志书初稿来看,多数质量不高,与成书要求差距很大。有的总体思路不清晰,记述内容杂乱无章;有的主体资料残缺,反映事物不连贯,看不清所记事物发展变化的大势大略;有的著述性不强,资料堆砌的痕迹严重,重点、特点不突出;有的篇目设计不完善,分类不科学,标题不严谨,横分过细,科学性、逻辑性都比较差;有的文体意识不强,行文不规范、文风不统一、文字粗糙。
    三是用志工作滞后。从总体上看对用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在修志与用志工作的摆布上一手硬一手软。多数区、县(市)没有建方志馆,在各区、县(市)的政府网站中也没有地方志的网页,在对地情资源的开发和对修志成果的宣传、利用方面还很薄弱,缺乏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四是组织领导薄弱。仍有各别单位的领导对修志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区对市编委关于理顺修志机构的文件至今不予落实;有的县(市)编委虽已下文将修志机构划到政府办,但档案局迟迟不进行人员分流和工作的交接,致使修志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还有的区、县(市)修志人员不齐不力、修志经费没有保证、修志工作无人过问的问题仍很突出;在区、县(市)志办自身建设上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计划性不强、业务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主编不到位等方面的的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有些虽然不是全局性的,只是表现在少数或个别单位,但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认真加以解决或解决的不好,势必影响全市区、县(市)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6年是我市修志工作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起点,按照市志办确定的今年区、县(市)修志工作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努力实现"四个突破",推动全市区、县(市)修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推进志书编纂进度上实现新突破。
    根据省、市政府对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区、县(市)修志工作的实际状况,我们确定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梯次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规划到2008年全面完成区、县(市)志编写任务。对后进单位而言这是个最后的期限,决不允许再拖了。如果从1998年开始起步计算,续写25年历史的一部志用10年时间,够可以了,再拖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因此希望进度快的单位要再进一步,多作贡献;进度慢的单位要迎头赶上,不拖后腿。
    一是签订志书编纂进度计划书,落实编纂计划。在这次会上,市志办区、县指导处要与各区、县(市)志办负责人签订志书编纂进度计划书。这个计划书,是根据到2008年全面完成区、县(市)志编写任务这个总目标,结合目前各区、县(市)志书编纂进度的实际情况,经过上下反复沟通确定的,是个"君子协定"。要求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计划书的要求,采取倒排计划和"四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要求、定质量标准)的办法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建立修志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开始对各区、县(市)修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每半年通报一次。通报发给各区、县(市)长、主管区、县(市)长、办公室主任及志办负责人。这个通报也将作为年终总结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修志工作按计划进行。市志办区县指导处要不定期对各区、县(市)修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后进单位的督查。建议各区、县(市)政府办也要将修志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和督办日程,加强督办,以确保志书编纂计划如期实现。
    二、坚持"出精品、创佳志",在提高志书编写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千秋大业,质量第一。志书质量的重要性,大家都很清楚,我不用多说。我们所说的加快志书编纂进度,决不是不讲质量的进度,而是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的进度。省志办已决定在全省开展修志质量年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志书编写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坚持志书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保证新生一轮志书编纂质量的根本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理念上的新思维和在改革思路上的新突破。不仅对今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我们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这既是使我们编写的志书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二十多年来改革、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提高志书质量,使新编志书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的根本保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志书编写中就要注意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理念;充分体现精益求精的精品意识,以对社会、对历史、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完成新一轮志书的编纂工作,确保我们编写的志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学术水平和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
    二是组建编写班子、搞好业务培训、强化主编作用。志书质量的高低说到底取决于编写人员的素质,特别是主编的素质。首先要组织好编写班子,按照"专家"修志的要求,选聘思想理论水平较高、文字能力强、熟悉地情、行情的人参加志书编写工作,对不胜任的一定要尽早调整,以免误事。其次,要切实搞好修志人员培训。本着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原则,着重培养修志人员特别是主编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能力;搜集、整理、分析和运用资料的能力;把握志书编写原则和行文规范的能力;语言严谨、文字精炼、脉络清晰、生动可读的文字能力。同时要加强地情调研,切实把握本地及各行各业发展变化的脉络、特点及规律,把握大事要事,从而保证在志书编写中能够准确地反映地情,突出重点和特点。第三要强化主编作用。要求主编要切实明确责任、负起责任。一要负起总体设计的责任。"主帅不明将士苦",主编的总体设计思想和工作思路一定要清晰,要有求新的理念、求真的意识和求实的作风,认真搞好篇目的设计、调整和完善工作,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编纂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志书编写工作。二要负起编审指导的责任。加强对各分编人员的编写指导工作,把主编意图切实贯彻到分编人员的实际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志书编写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志书编写过程中。主编既要有主见,不人云亦云;又要善于听取他人意见,集思广益,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调动各分编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志书编写质量的提高。三要负起总纂加工的责任。众手修志,成书一人。主编不仅要动口而且要动手,各分篇志稿完成后,主编要统揽全书,笔削文辞,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以确保全志体例风格的统一。
    三是严格执行志稿质量审查把关制度,落实质量监控措施。各区、县(市)都要严格执行市志办制定的"三审一验收"的审稿制度,并结合实际落实志书质量监控措施,建立审稿档案、规范审稿程序、明确审稿要求、落实审稿责任。认真学习推广阿城市自觉从严把关的经验,组织开好志稿评审会,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参加审稿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好志稿修改完善工作,以保证志书的质量。市志办区、县指导处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志稿的抽审工作,搞好超前指导服务,认真把握志书编纂的每个环节,确保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系统、资料详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力争推出一批精品佳作、良志名志。
    三、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重,在推进用志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指出,修志的目的在于用志,唯有用志,才能体现志书的价值,才能资政,才能利民,才能检验志书的优劣、真伪和正误。当前我们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用志工作滞后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用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用志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两大主业之一,无论是在修志之前、修志之后还是修志期间,用志工作都不能放松。搞好用志,是提升地方志工作地位,发挥地方志部门的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地方志工作是否坚持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志。在工作的摆布上必须做到修志用志并重,切实做到修志用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是将读志用志工作列入各区、县(市)地方志机构的工作规划,与修志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三是从实际出发,积极有效地推进用志工作。当前要重点开发现有志书资源,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整理出有价值的用志成果。坚持与时俱进,拓展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运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开展读志用志工作。在编写特色志书、教材读物,制作音像制品、媒体专栏,建立方志馆、建立地情网页等方面探索出新的路子。
    四是围绕把各地地方志机构建设成"三个中心"(即地方文献中心、地情研究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的总体目标,推进地方志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推动读志用志工作。
    五是加强对读志用志的宣传,推广读志用志的成果,总结读用志的经验,推进读志用志的深入发展。
    四、坚持修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加强修志机构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各区、县(市)志办是修志工作的指挥部,能否搞好自身建设,将直接关系到能否高质量地完成新一轮志书编纂任务,能否高质量地推进读志用志工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区、县(市)志办的自身建设。
    一是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领导和主编不到位的要抓紧落实;修志人员不齐不利的要抓紧调整和充实;修志经费没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对办公环境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抓紧改善,特别是至今没配备微机的要抓紧配备。要学习和推广呼兰区落实修志经费的经验,他们将修志经费切实纳入到区政府财政预算,每年按期拨付16万余元。不仅包括聘用人员工资、业务经费,而且还预拨4.75万元志书出版经费。充分体现了区领导对地方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是按照修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抓好制度建设。依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修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志办主任、主编、编辑岗位责任制;主编和编辑人员例会制度;志书编写行文规定及质量标准;资料搜集、管理工作制度;志稿审定程序及标准以及志办自身的学习、考勤等制度,努力实现修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志办的要求,抓好业务建设。当今时代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要与时俱进就必须加强学习,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要"出精品、创佳志",就要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修志队伍,而要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修志队伍也必须加强学习。因此各区、县(市)志办一定要紧密结合修志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修志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练好修志的基本功。要扎扎实实地开展方志理论研究,特别是应用理论研究,着眼于解决修志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为提高志书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要加强方志的基础理论研究,为推进方志学科建设添砖加瓦。要开阔视野,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全国先进城区和县(市)的修志工作经验,以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要积极探索适应新一轮修志工作需要的工作思路、工作体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推进新一轮修志工作健康发展。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