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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哈尔滨市医药商业共完成销售额8.71亿元,比上年下降6.74%,商业利税完成7万元,比上年下降99.85%。根据全省医药工作会议提出的"批发企业集约化,零售企业连锁化"的要求,首先在全市2个GSP达标企业,市医药总公司和市药材总公司所属的48家药店开展了连锁经营。实行"五统一":1.统一挂牌同泰药店连锁店和人民药店连锁店。2.成立统一的采配中心,取消各基层单位的进货权。3.由采配中心统一购货,按基层单位的要货计划组织配送。4.成立财务中心,对各基层单位的资金实行统一调度,费用统一核算。同时,成立批发中心、零售中心、新药推广中心,对批发、零售实行一条龙管理。市药材总公司在加格达奇开设一家人民药店连锁店。由于采取"五统一",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在质量、服务、价格"三承诺"基础上,成立24小时昼夜免费送药服务中心,该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1998年共送药65 933人次,营业额269.4万元,而且送药中不附加任何费用,并一再公布声明接受群众监督,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王文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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