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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对外经济贸易》
 
 
第一篇 进出口贸易
 
 
第二章 进  口
 
 
第一节 进口商品品类
 
 
  哈尔滨开埠通商后,伴随出口贸易,外国商品陆续进入哈埠市场。清末、民国时期,哈
埠进口贸易在东北海关中占有相当位置,除1913年输出略低于输入外,其他年份均为出超。
哈埠进口商品近90%是日用消费品。进口的五金机械产品主要有铁路器材、亚铝板、铁板、
机械表、电源插座、电动机、灯泡、汽车、捞把、锄头、旋塞、阀门、水笼头、搬手、起子
等。建筑材料,主要有水泥、玻璃。1913—1922年,哈埠共进口水泥53.9万吨,年平均5.
4万吨,最高年份1916年为9.4万吨。纺织品,主要有罗纱、更纱、薄纱、丝光棉纱、麻纺
制品、高级棉织品、丝制品、高级西服料、沙发布、幕布、桌布、毛毯、丝光刺绣线、发带、
飘带、帽花等。经中东铁路运进北满的进口纺织品,最高年份1921年进口额为68.4万元
(银元)。石油制品,主要有标准油、挥发油、机械油、矿物油。皮革,均为制成品,外国商
人从北满及哈尔滨进口皮革原料,加工成品后再返销哈尔滨市场。乐器,主要有钢琴、小提
琴、低音乐器、单簧管等。砂糖,每年仍有一定数量的进口,最高年份1921年为66.38万吨。
纸张,主要有更纸、川表纸、厚纸、模造纸、印刷纸、海纸、手纸、旧报纸等。1924—1928
年,经中东铁路运进北满的纸张及纸制品达38884吨。化妆品,每年进口约40万元。麻袋,
每年约2000—2500万条,主要用于贮藏和运输、包装。食品、水果,主要有苹果、蜜桔、塔
拉巴蟹罐头、饴糖等。烟草,1925—1928年共进口29106吨。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后,日伪政权实行贸易垄断政策,通过日本商团组织三井株式会
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松浦洋行等,垄断了哈尔滨进出口贸易,使哈埠历来与欧美各国的
贸易陷入困境。哈尔滨进口贸易额,日本占居首位,1932年占哈埠市场58.4%,1936年上
升到80.45%,1937年日伪政权重新改制《贸易统制法》,700多种输入商品受到限制。面
粉、盐、煤油、酒精、火柴等实行“专卖制度”,排斥外国商家进行贸易,进口贸易呈继续
上升趋势。1938年,日本进口商品竟占哈尔滨进口总额99.9%,形成了日本商品独霸哈尔
滨进口贸易的局面。进出口贸易由历来出超而变为入超,逆差额逐年加大。
  此期间,哈尔滨从关内和国外进口的棉纱布类:更纱、粗布、土布、细布、大同布和加
工棉布到货量,呈上升趋势。纺织品类,北满毛料进口额为800—1000万元,其60—70%在
哈尔滨市场销售。进口毛制品,呢绒类占75%,毛布类占10%,毛丝占8%,其它占7%。品
类有双人丝平地、双人红色地、双人厚丝、格绸、纯丝、混纺红色绉绸、泡泡纱、薄纱、富
士绸、斜文吡叽等。斜文吡叽代用品人造纤维进口量增加。一些一向经营欧美商品的俄商也
开始专卖日本货。糖类,1935年国外进口精糖9.5万袋,白双糖2.9万袋,红糖3万袋,冰
糖2.1万,方块糖3.05万箱。建筑五金类,镀锌平板铁年进口约100万张,市内销售约30万
张,圆钉约9000吨,铁丝1000吨,圆钢约5000吨。钢铁制品进口量1935年比1931年增加40倍。
水泥,市场需求量增加,1936年约40万袋(合2万吨)。纸张品种中有包装纸、玻璃纸、特
殊高级纸、更纸、模造纸、印刷纸、洋纸、厚纸、海纸、川表纸、毛头纸、手纸、新闻用纸、
牛皮纸、旧报纸等。更纸,进口数量最多,占纸张进口总量19%。玻璃制品有玻璃砖、玻璃
镜、玻璃器具、药用玻璃瓶等。陶瓷器皿有餐具、花瓶、医疗陶器、绝缘瓷瓶及工业用乳钵
等,北满一带年进口额约500万元。“九·一八”事变后,石油及石油制品进口量明显减少,
哈尔滨年消耗量约1万吨左右。1936年石油及其制品实施专卖法推出了石油专卖制度,市内
贩卖的石油制品仅限于出售满洲煤油股份公司从抚顺油母页岩中生产的产品,石油及制品进
口量大减。海产品,分为鲜鱼、咸鱼、熏鱼、海草类、海物罐头等5类,每年北满及哈尔滨
市场进口约500—600万元。1938年,哈尔滨鱼类进口,鲜鱼70万元,占84.8%;咸鱼及制
品10.6万元,占12.8%;淡水鱼1.9万元,占2.4%。蔬菜及水果进口数量最多的是苹果
和蜜桔,1938年,鲜果进口额为356万元,蔬菜及干果130万元。麻袋,实施进口统制法,进
口量逐年减少,1938年进口麻袋1273万条,1939年减至953万条。
  解放战争时期,主要是从苏联进口棉织品、日用杂品、食品、文具、纸张。同时,还以
毛皮、猪鬃、马尾、中药材、粮食,从海外换回解放战争急需的商品。此外,还进口电气通
讯器材、旋床及零件、汽车、摩托车、汽油、五金、农用机械、水泥等军工器材和工业器材。
1947—1948年,进口品类42大类,1530余种,1947年占全年进口量90%,1948年占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5年,哈尔滨市未有进口自营权,进口物资通过各进口单位向
其业务主管部门逐级报批,申请外汇,批准后经由省以上外贸部门向国外组织进口订货。
1985年哈尔滨市经贸部门享有进口自营权后,1986年起正式直接办理进口业务。此后,进口
到货金额和商品品类逐年增加。
  1986年,全年现汇进口到货1631万美元,进口商品共14大类,主要有钢材、成套设备、
化工机械、医疗器械、化工原料、轻工机械、橡胶及制品、光学仪器等。
  1987年,全年现汇进口到货1831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12%。进口商品共26大类,主要
有西药、电子仪器、机械、照相电影器材、胶合板、机械工业设备、合成纤维、化工原料、
轻工机械、钢材、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光学仪器、机床和工具等。
  1988年,全年进口到货2515万美元(含易货进口),比1987年增长37.4%。进口商品
共42大类,主要有化肥、西药、电子仪器、化工原料、杂品、物理化工仪器、非金属矿产品
及制品、轻工机械等。其中生产资料占97.8%,生活资料占2.2%。
  1989年,全年进口到货4512.61万美元(含易货进口),比1988年增长79.42%。进口
商品共51大类,主要有化肥、钢材、化工原料、木材、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及成套设备零配
件、汽车及摩托车、机床、轻工机械、电子计算机、电子仪器、光学仪器、有色金属、非金
属矿产品及制品、橡胶及制品、西药、农药、医疗器械、中药材、家用电器、杂品、文体用
品、羊毛、水海产品、合成纤维、织物、革皮等。
  1990年,全年进口到货9035万美元,比1989年增长1倍(含易货进口)。进口商品共46
大类,主要有化肥、钢材、有色金属、西药、化工原料、杂品、棉花、汽车及摩托车、合成
纤维、石油及产品、橡胶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子仪器、农药、电子计算机、医疗器械、水
海产品等。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占91.89%,生活资料8.11%。
  至1990年末,5年累计进口到货19525万美元(含易货进口),进口金额和品类逐年增加,
扩大了同日本、西班牙、新西兰、南斯拉夫、波兰、美国、联邦德国、新加坡、香港等一些
国家和地区的现汇贸易进口,苏联等国边境地方易货贸易进口额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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