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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对外经济贸易》
 
 
第二篇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一章 利用外资
 
 
第四节 两类企业
 
 
  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简称两类企业),国家颁布了优
惠政策和具体的确认考核办法。哈尔滨市对外商投资的“三资”企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
础上,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考核。1987—1990年经确认的两类企业共23家。其
中产品出口型企业21家,先进技术型企业2家。
  产品出口型企业有滨港纺织有限公司、滨琪服装有限公司、韵利电热制品有限公司、啤
酒加工有限公司、阿新乳胶制品有限公司、金豪家俱有限公司、城港化工有限公司、大光塑
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联通针织有限公司、三华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伟利塑胶有限公司、天
鹅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汇祥食品器具有限公司、华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冰景鞋业有限公司、
哈雷制鞋有限公司、伟时装有限公司、南海织物有限公司、伟建注射器有限公司、建华木制
品有限公司、发展织带有限公司;先进技术型企业有哈尔滨——克罗拉太阳能电力公司、澳
强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990年5月,审批机关对经营期限满1年以上的两类企业进行考核。达到两类企业条件的
2家,基本达到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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