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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对外经济贸易》
 
 
第三篇 储运包装
 
 
第一章 仓  储
 
 
第二节 管  理
 
 
  70年代初,哈尔滨市对外贸易局设包装储运科直接管理仓储运输业务。1980年,包装储
运科改组为包装储运公司,统管包装物料和小批量出口商品储存业务。
  1986年,哈尔滨市进出口业务自营后,包装储运公司分设包装进出口分公司和外贸运输
分公司,实现了由代理型向自营型转变。根据所经营的商品性质,各专业进出口公司分别投
资建、租库,储存和加工中转出口商品。金山堡外贸综合库由外贸运输分公司经营和管理,
其他各库(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由各专业进出口公司包装储运科(部)管理。为防止
出口商品损坏或遗失,对本市和外埠代储中转商品,由各专业进出口公司分别同对方签订代
储协议。
  在出口商品储存、出入库工作中,各库(厂)都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入库商品实行
检验制,对数量、商品标记及包装实行严格检查,按一票一货同行的办法办理入库。储存中,
对潮腐变质、破损污染、散口、包装不善,重量失码、数量不足、规格不等的商品,分别堆
放,采取补救措施。对出库商品的手续做了严密规定,没有填写出库通知单或单货不符商品
一律不准出库;对存放堆码、苫垫资材、保护商品等做了科学、合理的规定。
  注重仓储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商品腐烂变质、虫蛀鼠咬、偷盗、火灾。各专业进出口公
司按仓库(加工厂)规模大小,建立专兼职的消防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进行灭火演
习,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未然。库(加工厂)区内均设有水井、消火栓等器材。
制定商品养护制度和保管操作规程,减少进出口商品在仓储中的损失。在仓库(加工厂)安
全管理中,因执行制度不严,也存有一些漏洞,造成小批量商品和包装物料残损和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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