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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滨江关税务司统管滨江关及下设的6个分关7个分卡,监管出口货物。其中滨江
关监管出口货运量大于进口,当年监管出口鲜蛋1400万个,松木板达887.7万立方丈,经滨
江关监管出口货物价值58.9万关平银。滨江关及所辖各分关监管的出口货物各有不同。滨
江关和瑗珲关监管布匹和西服出口,价值962.17万关平银。满洲里分关主要监管铁路器材、
茶叶、机器等出口,价值195.49万关平银。绥芬河分关监管五金商品、纸烟、机器等货物
出口,价值1555万关平银。三姓分关监管出口货物价值163.56万关平银,瑗珲分关监管出
口货物达216.35万关平银。
1912年哈埠贸易日见衰落。1917年,苏俄内战需大量进口商品,滨江关及各分关、卡监
管出口货运量增加。1924年,苏联政府开放乌苏里铁路与海参崴口岸,允许自由运输。哈埠
出口货物巨增,仅1928年经海参崴出口的大豆就有1483.33万担之多。
1931年,日本占领东北各关,滨江关监管区域扩大,出口货物一律由滨江关及所辖各分
关、卡查验放行。全年滨江关所辖各分关监管的中苏贸易货物,出口大于进口。1933—1946
年监管出口货物价值51.38万元。出口货物有土产、原料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时期,东北铁路破坏严重,近于瘫痪。随着解放战争
的节节胜利,黑龙江地区的铁路逐步修复,至1948年已基本全线开通。东北解放区的贸易则
从铁路枢纽、出口商品的集散地哈尔滨市开展起来。哈尔滨税务部门监管猪鬃、毛皮等对苏
联出口。执行国民政府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商务处《修正输出商货检验暂行办法》、《修正
商货出入调节暂行办法》,监管钢材及制品、合金制品、铜丝电线、粗毛皮、化工原料及棉、
籽棉、大米、米谷、小麦、面粉、水银、硫磺、煤、氧气管、木材等出口,未经经济委员会
特许,税关不予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苏签定贸易协定,哈尔滨关监管猪鬃、马尾、毛皮、肉类、
豆饼、面粉等出口商品。1950年,海关机构初建,各项业务均照东北海关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1953年2月,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海关对于运往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合同货物监
管征税办法》。简化了海关监管输出货物办法,海关凭货物与合同副本核对后放行。监管出
口货物以大豆、原煤为主。监管放行大豆6.04万吨,原煤2.96万吨,水泥5.64万吨。1957
年,经哈尔滨关监管的出口的货物有酒、果汁、毛毯、兔毛制品和各种毛刷、陶瓷、木制家
具等72种。1958年,哈尔滨关根据黑龙江省商业厅(当时主管边贸)批准的合同,监管验放
出口货物6.48万吨。1961年1.09万吨,1963年445吨。此后出口货物监管量减少,出口货
物监管办法不断改进。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海关监管工作在“左”的路线指导下,“宁严勿宽,宁左
勿右”,出口货物监管处于停顿状态。1972年,由哈尔滨关监管出口的货物仅有少量直发香
港的木制品、家具及零担货物。1972—1978年,海关监管出口货物781批,2722.6吨。
1978年后,哈尔滨海关出口货物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
卷照片、唱片、录像带、录音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贮介质及其他物品,珍贵文物及其他
禁止出境的文物等严禁放行。1985年,哈尔滨海关恢复了停办近20年的对航空器及所载货物
的监管业务,当年监管验放2000多票空运货物。1986年,哈尔滨海关监管出口货物1093吨。
1987年,出口货运量增至3130吨,比上年增长186%。在监管工作中,哈尔滨海关坚持“促
进为主”方针,为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在1987年末召开的
全省外贸工作会议上,受到黑龙江省政府的表彰,被授予“为出口创汇做出优异成绩”奖牌。
1988年,哈尔滨海关监管出口货物3114吨,比上年略有下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
和深入,对外经济贸易不断增长。1989年,哈尔滨海关监管出口货物11217吨,比上年增长
2. 6倍,是近几年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1990年,由于边境贸易的开展,继续保持增长的势
头,全年监管出口货物17927吨,比上年增长近60%。
1986—1990年5年间,哈尔滨海关累计监管出口货物量36481吨。在关区内监管出口货物
量各年度略有起伏,1988年比1986年增长51.3%,1990年又比1987、1988年分别下降24.9%
和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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