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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决定组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行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行政机关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承担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击任务,维护城市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秩序等。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举行授旗仪式,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正式成立。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成立后,对全市屡禁不绝、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难点问题,依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无证商贩、占道烧烤、街路大排档、马路作业等违章占道行为,清理取缔无证商贩20余万人次,收缴暂扣各类占道物品25余万件,遏制了已撤销的68处市场摊区和马路市场"回潮"现象,街面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治理拉运残土车辆污染街路问题,查处违章拉运残土车辆1 860台,拉运残土车辆沿街撒落问题得到了控制;专项治理乱贴乱画,责令违章者清除粘贴物2万余处,乱贴乱画现象有所减少;及时有效地办理信访举报案件2 000余件,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26面。(王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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