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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城管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督办检查,利用"信息服务、对策服务、整改服务"的形式,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城建管理信息3 700多条,其中包括管理部门未发现未治理的"死角"1 800多个;对影响全局和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写出报告35份,提出可行的治理意见100多条;协助有关部门整改,督促解决综合性复杂的问题2 288个。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配合规划、环保、林业、基建等主管部门,对有关单位执行城建管理法规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查处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违章行为93起、各类私建滥建163起;拆除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市容观瞻违法建筑物90处;查处非法销售野生保护动物行为70余起,取缔乱捕滥杀鸟类行为近百起;处理扰民噪声、烟尘污染等行为50余起;行使查处违章、追缴费用等管理职责。在维护建设秩序中,配合动迁开发部门,强迁建设"钉子户"14户,处理强占住房案件2起。
(刘战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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