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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改进建设工程审批收费工作的10条意见。一是在现行体制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将部门参与审批收费的工作人员集中起来,统一办公、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踏察报建项目,进行联合审批。二是加强建设审批收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市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审批、收费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项目进行决策。三是设立审批收费工作临时办事机构,分别负责联合审批收费工作的日常综合、检查、服务工作;收取各项建设费用;使用或占用市政设施的审批}建设市场管理。四是固定办公地点,配置办公设备。五是加强对集中联合办公人员的管理。六是关于建设工程集中审批工作起止点的确定,均以规划选址定位之日为建筑审批工作的起点,以发建筑工程施工执照为终止。七是建立工程审批报审员制度。制定报审员管理办法;聘请200名熟悉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为建设工程报审员,由建设单位和报审员共同报批建设项目。八是提高设计人员和审批收费人员素质。举办设计人员培训班,介绍规划、卫生、消防等有关专业知识。九是制定建设工程审批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新的联合办公要求和各自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办法。十是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审批和收费工作办法,接受建设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王敬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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