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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对占全市污染负荷60%的55户重点单位由市里直接收费,确保了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同时扩大征收面,小户开征6 732户,收费面提高12个百分点,排污费达到4 500万元。(徐鹏明)
附资料:哈尔滨市2000年环境状况
水环境质量
河流水质
松花江干流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非离子氨及挥发酚。从高锰酸盐指数丰、平、枯水期变化看,丰水期污染相对较重。各监测断面主要污染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松花江14条一级支流12条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阿什河、呼兰河这2条支流污染较重,主要为有机污染,属劣五类水质,未达到功能区标准。
水源地水质
哈尔滨朱顺屯水源地断面每日接纳上游第二松花江和嫩江污水450万吨,经监测18项污染指标(有标准评价的指标)中,达到I类标准的为16项,占总数的88%,达到Ⅱ类和Ⅲ类标准的各1项,各占总数的6%。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废水排放量21 823.94万吨,比上年减少633.1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 909.9427吨,占27%;生活污水排放量15 914万吨,占7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122 808.06吨,比上年减少5 463.0827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21 815.06吨,占18%;生活污水COD排放量100 993吨,占82%。
水污染防治
通过采取水源地环境管理、在工业企业实施废水超标排放限期治理、清洁生产、污染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3.83%,比上年提高12.63个百分点。城市地面水水质达标率为88.89%,比上年提高5.59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
首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O.24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O.016毫克/立方米,但仍超国家二级标准O.044毫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179天,占全年的49%,夏季属良好,冬季属轻度污染。主要原因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合理,煤烟型空气污染冬季更为明显。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O.03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均值 O.043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分别降低0.003毫克/立方米和O.005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降尘年均值17.02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降低O.64吨/平方公里·月,超相对标准4.29吨/平方公里·月,主要原因是尘污染较重,春季较为明显。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 794 21727标立方米,比上年度增力.51 04027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68 444.1吨。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5 757吨,比上年度减少795.5吨;烟尘排放量26 620吨,比上年度减少6 042.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 620吨,比上年度减少6 042.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6 849.9吨,比上年减少521吨;一氧化碳排放量4 156.9吨,比上年度减少126吨。
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采取工业超标污染源限期治理和环境管理、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锅炉和洁净煤技术及产品、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植树种草、生态廊道建设等措施,全市工业废气处理率99.9%,比上年度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消烟除尘率99.9%,其它废气净化处理率为99.8%,分别比上年度提高1个百分点。治理锅炉及安装维修除尘器2 106台,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锅炉498台。新增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铺装改造街巷67万平方米。
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主要交通干线道路66条。经监测,45条达标,占68%。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68.4分贝,比上年下降1.4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150.92平方公里,其中各类功能区域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22.99平方公里,占80.5%,比上年增长13.3%;超标面积27.93平方公里,占80.5%;平均等效声级值56.9分贝,比上年降低1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较突出的问题是施工噪声和夜间交通噪声。各行政区环境噪声中,道里区58.7分贝,全市最高;道外区55.9分贝,全市最低。
功能区噪声
噪声声源构成。全市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声源构成为,生活占43.5%;交通占22.1%;工业占17.5%;其它占12.3%;施工占4.5%。
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从源头把住噪声污染控制关、对扰民噪声进行专项整治、推进噪声达标区和交通主干街路建设、实施部分道路车辆分流、建成区所有路段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噪声污染有所减轻。
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56.89万吨,比上年增加21.34万吨,其中炉渣占30.8%;粉煤灰占58.33%;冶炼废渣占O.85%。
综合利用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量182.32万吨(包括利用往年堆存量),其中炉渣占25%,粉煤灰占65%。综合利用率达到97%。
农业生态环境
通过对全市农田土壤、灌溉水、大气环境质量以及农作物质量连续三年的监测,全市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标准。但局部地区农田土壤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少数河流部分区段有机污染严重而不适用于农田灌溉,农作物存在有机农药残留污染。
农田土壤
全市农田总面积133.9万公顷,共布设土壤和农作物监测点174个,监测土壤和农作物中重金属汞、镉等8项指标和有机农药六六六、乐果等6项指标以及土壤肥力有机质含量、全氮等5项指标,共获得监测数据7 830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农作物有机农药残留污染比较普遍;全市95%的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由于部分地区农药、化肥使用量较大,致使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超出《GBl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标准。全市农田土壤肥力较高,但由于土地用养失调和水土流失,致使土壤有机质含量逐年下降,平均每年下降0.12%~O.15%。
农田灌溉水
全市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资源总量207亿立方米,共布设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点95个,监测化学需氧量、总磷等14项指标,共获得监测数据3 990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总体上较好,除少数河流部分区段化学需氧量指标超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92》规定的标准而不适合农田灌溉外,绝大部分地表水和地下水均适用于农田灌溉。
农田大气
全市共布设农田大气监测点13个,监测S02、 NOx、TSP和氟化物4项指标,取得监测数据390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农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在农作物春、夏、秋生长季节中,S02、NOx、TSP和氟化物4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值。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采取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推广生物有机化肥和农药、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乡镇企业超标污染源限期治理、生态示范区(点)建设等措施,已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8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5万公顷万亩,新增林地4.55万公顷,关停"15小"企业25家,建成生态示范区(点)67处。 (师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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