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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资料:哈尔滨市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附资料:
哈尔滨市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
⒈河流水质。松花江哈尔滨城市段达Ⅲ~Ⅳ类水质,朱顺屯断面水质现状为Ⅲ类,未达Ⅱ类功能区标准,其余断面水质现状为Ⅳ类,达相应功能区标准。各断面主要污染指标均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从高锰酸盐指数丰、平、枯水期沿程变化看,平水期污染相对较重。松花江14条主要一级支流中有7条的水质达到规划功能标准;呼兰河、蚂蚁河污染较重;阿什河污染严重,为劣Ⅴ类水质。
⒉市区水源地水质。哈尔滨有四方台、朱顺屯和菅草岭三处集中式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四方台、朱顺屯)监测27项指标,有5项指标出现超Ⅲ类标准样本;地下水水源地(菅草岭)监测23项指标,有3项指标出现超Ⅲ类标准样本;2002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1%。
⒊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2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44 861.9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9 510.72万吨,占21.2%。2002年市区废水排放总量35 405万吨,比上年增长2.1%。其中,工业废水8 532.6万吨,占24.1%;生活污水26 872.4万吨,占75.9%。市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75 868.68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12 475.48吨,占16.5%,比上年减少1 509.12吨;生活污水COD排放量63 393.2吨,占83.5%,比上年减少18 695.3吨。
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依法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放牧场和污染企业27家;启动了松花江及14条一级支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以生态恢复、限期治理超标污染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市205家重点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及中水回用技术,通过清洁生产、上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水主要污染物4 075吨。
二、环境空气
⒈市区空气质量。2002年市区空气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3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0.003毫克/立方米,超国家二级标准0.032毫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达28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8%。夏、秋两季空气质量基本上达二级,冬季和春季大风日多超二级,为轻微污染。主要原因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合理,冬季煤烟污染重,春季扬尘污染较为突出。(附表)
⒉十二县(市)空气质量。十二县(市)空气首要污染物均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有7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有5个县(市),占总数的42%,延寿县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年均值最高,分别为0.317毫克/立方米和0.124毫克/立方米。方正县二氧化硫年均值最高,为0.078毫克/立方米。(附表)
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9 124 094万标立方米,比上年降低4.6%。市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 985 134万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78 148万标立方米。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烟尘排放量30 84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7 757吨,粉尘排放量20 750吨。
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锅炉1 257台;依法限期治理废气超标排放污染源,搬迁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4家,拆除烟囱208座;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出台《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开展以扬尘治理为重点的13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治理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1.7万辆;2002年全市共消减烟尘、粉尘、扬尘10 200吨。
三、声环境
⒈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市区主要交通干线道路66条,有57条达标,占86.4%。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68.3分贝,比上年降低0.1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⒉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105.84平方公里,其中各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面积82.32平方公里,占77.8%,超标面积23.52平方公里,占22.2%;平均等效声级56.2分贝,比上年降低0.6分贝。环境噪声较突出的问题仍是施工噪声和夜间交通噪声。各行政区区域环境噪声中,道里区最高,达57.1分贝;道外区和平房区最低,为54.8分贝。
⒊市区声源构成。市区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占54.6%、交通噪声占16.7%、其它噪声占25%、工业噪声占2.3%、施工噪声占1.4%。
⒋十二县(市)区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十二县(市)中有10个县(市)道路交通噪声值达到国家标准(70分贝),尚志市和五常市道路交通噪声超标。十二县(市)中区域环境噪声值最高的是方正县,达63.9分贝;最低的是延寿县,为43.2分贝。
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扰民噪声源的专项整治力度,治理超标噪声源1 231个;推进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创建安静小区71处;控制交通主干街路噪声,通过安装隔声屏、建设绿化带等方式降低了敏感地段噪声。
四、工业固体废弃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858.02万吨,比上年增加32.87万吨。市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207.48万吨,比上年减少11.17万吨。其中,粉煤灰占70.6%;炉渣占19.5%;冶炼废渣和危险废物各占0.6%;其他废物占9.3%。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631.47万吨,综合利用率73.04%,比上年提高2.74个百分点。市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185.89万吨。其中,粉煤灰占68.5%,炉渣占21.7%,其他废物占9.1%,冶炼废渣占0.6%,危险废物占0.1%。综合利用率达89.6%。
五、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
⒈生态示范区。全市有生态示范区及试点区106个,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3个。
⒉自然保护区。全市有自然保护区48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总面积69.73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12%。
⒊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编制、实施了《哈尔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松嫩平原哈尔滨辖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完成了市区马家沟7.6公里和先锋路生态廊道工程阶段性建设任务,启动了阿什河、运粮河两条生态屏障工程;推进生态示范区提档升级和扩大规模工作,新建生态示范区26个;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升级步伐,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5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12%,比上年增长2.17%;植树造林3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9.36%,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1%。
(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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