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哈尔滨市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颁布了《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印发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年)》和《哈尔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环保目标签状会、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全市大会,推进环保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2006年,全市削减主要污染物12 800吨、烟尘1 845吨、二氧化硫209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31%,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6.3%。市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304天,比上年增加3天,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04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0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达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8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
|